鄞州区下应街道海创家园四期宪法广场标识标牌设计制作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19-03-22
所属地区: 浙江省 宁波市
招标公司: 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浙江中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下应街道办事处委托,就鄞州区下应街道海创家园四期宪法广场标识标牌设计制作及安装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符合相应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公告期限:从2019年3月22日至2019年3月28日
四、子包号、采购内容、数量、采购要求
子包号
采购内容
数量
采购要求
预算金额
子包一
鄞州区下应街道海创家园四期宪法广场标识标牌设计制作及安装项目
1批
详见第二章招标需求中的内容
29.8万元人民币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二)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六、采购文件的发售: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2019年3月22日至2019年3月28日(节假日除外),到浙江中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惠风东路63号利时金融大厦A座1701招标代理部)报名。
报名时须提供:①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②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③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提供的以上证明文件需在有效期内,过期的文件无效。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形式: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转账支票、银行汇票、电汇形式递交。
金 额:人民币伍仟元整
收 款 人:浙江中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宁波钟公庙支行
银行账号:385758841341
到账截止时间:2019年4月10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投标保证金退还(不计息):
1、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退还;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退还。
八、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9年4月11日9:00(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鄞州区下应街道新村建设办公室三楼会议室(公交车354河西村站),逾期送达或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9年4月11日9:00(时间)在鄞州区下应街道新村建设办公室三楼会议室(公交车354河西村站)公开开标,供应商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供应商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
十、本公告发布媒体: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一、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下应街道办事处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中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惠风东路63号利时金融大厦A座1701
联系人:王政
联系电话: 0574-881037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