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李昌钰刑侦科学博物馆展陈布馆EPC项目如皋市李昌钰刑侦科学博物馆展陈布馆EPC项目招标公告
如皋市李昌钰刑侦科学博物馆展陈布馆EPC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如皋市李昌钰刑侦科学博物馆展陈布馆EPC项目(项目名称)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如皋市顾庄生态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国企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如皋市李昌钰刑侦科学博物馆展陈布馆EPC项目(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如皋市
2.1.2建设规模:总投资4000万元,如皋市李昌钰刑侦科学博物馆展陈布馆EPC项目。
2.1.3合同估算价: 约4000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130天;其中设计周期30天(设计开工日期为中标通知书签发当日),二次装修设计施工图审查10天,施工工期90天,具体施工开工竣工日期以开工报告为准。
2.1.5 其他:质量:设计符合相关规范、国家政策、法规和本项目设计任务的要求;施工满足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验收达到合格工程。
2.2招标范围:
2.2.1施工图设计阶段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展示馆各层平面分区布局、各角度深化效果图、展陈内容平面排版、深化出图、详细施工图;
2.2.2后续服务: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在相应阶段的工程预算编制及施工期间的设计交底、施工全过程的技术咨询和把关、工程实施过程中招标人要求的增补设计和设计变更等;参与项目各阶段直至工程竣工的各项验收等所有配合服务;设计单位需提供与本项目相关但不在其设计范围的其他专项设计(如有)的配合以及图纸会签等技术服务。
2.2.3施工建设全过程包括但不限于:①本项目范围内的所有室内装饰、结构(钢结构)、电气、布展配套装饰工程、展示道具及展柜制作安装、智能化(选用但不限于AR、VR、体感互动、智能语音、智慧导览等以及各类智能多媒体软硬件的开发制作等)、陈列布展、标识标牌、无障碍设计等其他全部相关工程内容;②结合项目现场情况,展示手段多样,具有层次感,避免单调,在保证消防、安防建设且不突破工程投资总额的前提下,合理运用声、光、电等技术手段。③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且须保证通过消防验收、整体移交(含档案移交);④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
注:以上招标范围内的工作内容均包含在项目报价中。完成本项目内所有设计、施工、调试、预验收和竣工验收、结算、维护保修以及处理与本项目相关的保护性拆除等相关配套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同时满足工程设计资质和工程施工资质:
3.2.1 设计资质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装饰工程专项甲级资质;
3.2.2施工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果是联合体投标,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不超过2家的联合体参与投标。设计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
3.3.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3.3.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设计负责人):具有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工程类高级职称;
3.3.2设计负责人:具有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工程类高级职称;
注:设计负责人须为本项目委托代理人。
3.3.3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壹级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⑴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⑵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⑶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注:若投标人同时具备设计、施工资质投标的,总承包项目经理为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工程类高级职称,同时还需提供一名施工负责人;
3.4投标人和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4.1 2019年1月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2 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3 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4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 号)文件要求,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合同信息归集)等经营活动。
3.4.5企业资质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 号)规定执行。
3.4.6 按照《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规定,失信对象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失信对象的认定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网站公布名单为准。
3.4.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以及施工负责人养老保险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投标单位(如为联合体投标,则施工负责人提供在被牵头单位的)缴纳的2021年5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的缴费明细。
3.4.8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与投标单位签订有效劳动合同。
3.4.9投标单位因安全生产事故被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3.5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1 年09 月28日至 2021 年11月05 日 9时 00 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nantong.gov.cn/) ;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1 年11月05日 9时 0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其中评标阶段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阶段采用“直接票决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fcg.nantong.gov.cn/)、江苏建设工程(http://www.jszb.com.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如皋市顾庄生态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皋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如皋市如城街道益寿南路188号 地址:如皋市海陵大厦北四楼
联系人:戴工 联系人:王玲
联系电话:0513-88560109 联系电话:15162838856
2021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