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汝城县去年的政府采购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具体采购实绩突出。2018年该县提高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将货物和服务项目限额标准由 15万元提高到20万元,限额标准以下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依法自行采购,不再执行项目备案制度,取消协议供货及定点采购制度,采购结果接受监督查。统计显示,2018年,全县共办结限额以上数额政府采购428次,完成采购预算金额53387万元,实际合同金额51776万元。
二是执行能力进一步提高。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要求,该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完成了工作目标和任务。针对围标、串标问题,起草并出台了相关文件,采取约谈、组织工作人员到开标现场进行现场监督等方式,努力破解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困局。对扶贫领域项目,采取在微信群发布政府采购表格的方式,为扶贫工作提供优质服务。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和自律。充分发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平台作用,所有公开招标项目根据政策要求一律到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开标、评标活动。做到严格廉洁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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