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推行放管结合,简化采购流程。通过公开征集、资格审查方式建立全市政府采购定点(协议)供应商库,目前入库办公设备供应商64家,办公家具供应商40家,公务印刷供应商36家,小额工程及服务项目供应商179家。采购上述范围规定限额内的项目及服务时,采购人可直接采取定点采购模式,按照单位内控机制组成采购小组与定点(协议)供应商就价格和售后服务等内容自主择优确定服务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二是优化申报程序,实行计划自动备案和合同自动公告。改变政府采购实施计划申请审核方式,实行政府采购实施计划自动备案。采购人根据集中采购目录、限额标准和部门预算编制政府采购实施计划,经预算管理业务科室和资产管理科室实施资金和资产标准审核,通过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报送,系统自行产生政府采购编号,完成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备案,采购单位即可组织实施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管理机构不再审批;优化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和备案流程。采购人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通过政府采购合同备案功能,同时实现合同公告和合同备案,采购人不再重复录入合同备案信息。
三是强化制度建设,完善履约验收等内控管理。印发《焦作市关于政府采购定点(协议)供应商库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采购人建立政府采购与财务(资金)、资产、使用等业务科室或岗位之间监督制约机制,不断完善政府采购内控建设;要求采购人及时与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约定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及违约事项处理,严格落实履约验收责任,做好存档备查;对定点(协议)供应商拒绝参与采购活动或其他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采购人应及时书面报告市政府采购监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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