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全省214条城市黑臭水体,经过前期不懈治理,有173条已初见成效。今年,全省将重点治理41条城市黑臭水体,到2020年底以前,基本消除城市建成区内黑臭水体。
这41条黑臭水体,分布在武汉、黄石、荆州、随州、孝感等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治理黑臭水体,首先要截断污染源,各地将组织排查城市黑臭水体沿岸排污口,取缔一批、清理一批、规范一批入河排污口;城市新区建设实现雨污分流,老城区将加快雨污分流改造;未接入污水管网的新建小区或公共建筑,不得交付使用;工业园区须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稳定达标运行;强化管理城市黑臭水体沿岸工业生产、餐饮、洗车、洗涤等单位,严厉打击偷排漏排。今年,全省设区市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将全面完成一级A提标改造,年底前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全面实现污水处理厂持证排污。
此间,我省将推动城乡联动,控制农业面源污染,改善城市水体来水水质,助力黑臭水体治理。在农村地区,我省将加强畜禽养殖环境管理,加快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大型畜禽养殖场应当持有排污许可证,严格按证排污。城镇污水管网要向周边村庄延伸覆盖,防止垃圾直接入河或在水体边随意堆放。
据介绍,我省将实施科学的清淤疏浚方案,既清除黑臭水体底泥中沉积的污染物,还将减少城市自然河道的渠化、硬化,修复水体生态,营造多样的生物生存环境,恢复增强城市水体自净功能,为沉水植物、水生动物等提供休憩空间。
此外,我省还将持续进行水质监测,各设区市对已完成治理的黑臭水体,将在每年第二、三季度各监测一次,并向生态环境部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上报监测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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