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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全面整治汾河流域入河排污口 我省全面整治汾河流域入河排污口

2019-11-11 0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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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全面整治汾河流域入河排污口 我省全面整治汾河流域入河排污口 确保从今年12月起,各重污染国考断面全部退出劣Ⅴ类 记者11月8日从省生态环境厅获悉,为促进汾河流域水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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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全面整治汾河流域入河排污口

我省全面整治汾河流域入河排污口

确保从今年12月起,各重污染国考断面全部退出劣Ⅴ类

 

记者11月8日从省生态环境厅获悉,为促进汾河流域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我省从本月起,全面对汾河流域入河排污口进行整治。

经过省市县三级生态环境部门为期5个月的排查溯源,共排查确认汾河流域入河排污口2039个,其中,工业排污口168个,污水处理厂排污口101个,城镇生活排污口85个,农村生活排污口619个,混合废水排污口104个,农田灌溉退水口70个,工业企业雨水口171个,其他721个;按照行政区域划分,忻州市42个,太原市581个,晋中市789个,吕梁市351个,临汾市170个,运城市106个。

汾河流域治理是一项系统性、综合性工程,2039个入河排污口整治是促进汾河流域国考断面全面退出劣Ⅴ类的关键环节和主要抓手。在整治工作中,按照坚持“问题导向、分类处置、属地负责、部门联动”的原则,对汾河流域入河排污口实施分类整治,规范一批、整治一批、封堵一批,参照“一断面一方案”做法,实施“一口一档”“一口一策”,抓住要害,精准治理,系统推进。

对于已取得排污许可证的工业企业、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入河排污口,实施标准化统一管理,备案建档;对于城镇生活污水和农村生活污水散乱排污口全部截污纳管、集中处理、达标排放;对于工业企业雨水口、城镇污水处理厂进水管网溢流口进行非汛期管控;对于农田灌溉退水渠入河口,依据10月1日起施行的《山西省水污染防治条例》规定,禁止农田灌溉退水直排入河;对于除以上类型外的其他入河排污口,应因地制宜、多措并举,实事求是进行具体整治。对非法排污口,要坚决予以封堵,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

预计到11月底前,全面完成汾河流域入河排污口分类整治工作,确保从今年12月起,汾河流域各重污染国考断面全部退出劣Ⅴ类,并保持稳定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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