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化政策引导,搭好市级扶贫平台
一是政策引导。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 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29号)精神,我局第一时间印发《关于转发浙江省财政厅等12部门关于在浙江政采云平台设立农业(扶贫)馆深入开展消费扶贫的通知》(湖财采监〔2019〕222号)。二是搭好平台。借助政采云平台的电商运营经验和资源,搭建起扩内需、稳增长、促发展和脱贫攻坚的重大平台—湖州市农业(扶贫)馆。三是创好品牌。统筹建立部门间横向协作、市县(区)上下联动机制,整合湖州对口支援省份、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其他扶贫地区的优质农产品资源,注册“两山集市”、“两山优购”等子品牌。
二、依托数字经济,大力助推消费扶贫
一是集中财力办大事。充分发挥集中力量办大事政策体系的优势,采取“以购代捐”“以买代帮”等方式采购贫困地区产品和服务,既满足了单位或个人的消费需求,也帮助贫困人口增收脱贫。二是创新扶贫模式。开启“互联网+政府采购”扶贫新模式,有效对接对口帮扶地区的产品生产和消费市场需求,畅通对口帮扶地区农副产品的销售新渠道。三是深挖采购份额。通过鼓励各级预算单位注册入驻扶贫馆采购人系统,以预留采购份额的方式,实现对采购单位的直供直销,建立长久稳定的线上供销关系,进一步激发全社会参与扶贫积极性,有效帮助对口地区脱贫创收,助力精准扶贫。
三、加强沟通对接,保障扶贫取得实效
一是精简中间流转环节。加强与对口扶贫地区深度沟通联系,直接面向当地农民或农业合作组织进行采购,最大化让利于当地农民,促进农民增收。二是规范供应商管理。不断深入摸排对口扶贫地区农产品供应商和承销产品情况,引导更多企业入驻采购平台。财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推荐一家具备专业资质和电商能力的综合代理商,负责农产品收购、质量控制、仓储配送、产品上架事项。三是健全采购保障机制。实行市场方式引入代理商,要求其承诺直接从对口帮扶地区采购;通过市场供需关系确定农产品价格,并要求在扶贫馆销售的农产品价格不高于一般市场价,收购价不低于当地农特产品集采的收购价格,确保购销双赢。
四、健全长效机制,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
一是实现预算单位采购全覆盖。着力保障湖州市农业(扶贫)馆在行政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的农副产品政府采购中全面落地,组织做好地方预算单位用户权限开通和采购预留比例系统信息填报的工作,有效激发预算单位扶贫工作的内生动力。二是夯实政府扶贫工作责任。进一步细化任务分工,落实工作责任,优化功能应用,对预算单位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统计汇总分析并定期反馈。三是挖掘扶贫优质农特产品。挖掘资源,开拓市场,监测质量,把控价格,确保扶贫工作取得成效,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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