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电子招标,招标工作不停摆
——行业专家解读发改委170号文件
2020年2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布《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发改电〔2020〕170号(以下均称“170号文”)。中国采购与招标网记者就此采访了中国招标投标协会李小林副会长、国信招标集团副总裁朱建元博士、中国国资国企产业创新战略联盟副理事长高志刚先生、北京国信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包立贞先生,从专业视角就发改委170号文件进行解读。
记者问:朱博士,您好!请问国家发改委在这一特殊时期发布170号文件对招标投标行业有哪些现实意义?
朱建元博士:招标投标活动是我国经济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若招标投标活动“停摆”的局面没有改善,将为政府的履职和企业的经营发展带来困难,从而影响2020年全国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目标的实现。如何既严格遵从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疫抗疫工作的部署,又在符合法律法规及现行监管体制的前提下,使招标采购活动有效、有序开展,成为当前持续困扰行业的核心问题。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布的“170号文”可谓是行业的“指路明灯”和“及时雨”,对行业的发展至关重要。文件要求用创新的方式开展招投标工作,鼓励用电子招标的方式来解决目前的困难,为解决招标投标行业在当前特殊时期业务开展和未来转型方向问题带来了“生机”。
记者问:高副理事长,您好!请问您认为170号文件有哪些看点?
高志刚副理事长:170号文通篇从努力实现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高度,充分阐明了当前疫情形势下创新开展招投标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对扭转当前新冠肺炎疫情下存在的招标活动纷纷停摆的现实突出问题必将发挥立竿见影的神奇效果。同时,170号文又高屋建瓴,注重建立长效机制,将对下一步的修法工作产生直接作用,对加快提升招标投标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质量和水平具有深远影响。
170号文件的看点主要有三个:
看点一:对招投标交易活动不搞“一刀切”,从思想上打破了原来对招投标法律规则的机械理解。
看点二:推行全流程无纸化电子招标 。再次强调了国家对实现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的指示和决心。对电子化交易实现的明确要求早在41号文件中就已经提出,无论是否有此次疫情的发生,各行业领域均应全力找出电子化交易实施道路上的盲点,或“搭桥”或“疏堵”,并最终实现全流程上线的目标。
看点三:推广电子评标和远程异地评标和专家分散评标。作为招标投标电子化全流程的“最后一公里”,异地分散评标一直是难以逾越的“玻璃天花板”。在技术手段还不成熟的时期,通过进入有形市场、集中监管的方式开展评标工作成为惯例,沿用至今成为合规评标的“代名词”。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并没有关于评标必须集中、进场才合法的相关条款要求。也就是说,只要符合《招标投标法》“第三十八条招标人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的核心条件,通过先进的电子技术手段做到保密、独立,采用电子招标交易系统实施评标也是合法的,其结果是有效的。
记者问:李会长,朱博士,您们好!请问在目前疫情发展情况下,您们认为作为社会力量能做些什么?
李小林副会长:文件大力推广远程异地评标和分散评标。其中专家分散评标是指在网络远程异地评标基础上,专家可以进入符合监督与监控规范要求的集中交易平台场所以及利用社会化非集中电子交易平台场所进行分散评标,且随着信息技术发展和监督方式创新转变,部分适合的项目因实际需要和监督到位,可以探索全部进入非集中评标场所评标,其场所的定义范围和条件还会创新延伸发展。因此对进场项目评标问题,我建议探索通过鼓励社会资源参与评标场所建设与运营,通过互联网技术实现场所资源共享在线调配的方式补足评标场地资源,为远程异地、分散就近的电子评标工作提供支持。
朱建元博士:170号文第八条明确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到招投标服务中去,这是一个亮点。目前第三方交易平台在互联网+招标投标发展速度很快,也有能力提供服务,但他们发展得很艰难。这次提出允许招标人选择依法规范并符合行政监督要求的市场主体建设运营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开展招标,在监管到位前提下探索允许在社会化交易场所开标评标。这个提法给了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一个发展机会。招标人和业主有权利委托有服务能力、技术能力的第三方交易平台开展业务。
记者问:包总,您好!请问对于远程异地评标和分散评标在技术层面上如何实现,您对第三方交易平台的发展有何看法?
包立贞副总裁:正如170文件中所指出的,实施远程异地评标及在疫情期间通过互联网技术实现分散评标对招标采购行业整合资源、提升资源利用效能及降本增效有着重要的意义。对具有一定自主性的非进场招标采购项目的评标工作,应积极尝试“扫码签名、区块链”等技术应用实现“不见面”分散评标工作的开展,我们可以应用技术手段通过生物识别确认专家身份并与专家签署评标文件的电子签章系统进行匹配,评标专家与投标人之间的在线询标(变声+加密)以及评标过程数据的上链见证,不可篡改和可追溯;可以配置评标场所监控系统,时时监督并记录专家评标行为;利用集成视频会议系统,实现专家间“不见面”的“见面”沟通;在物理环境符合评标独立性、保密性的前提下是完全可以实现远程异地评标和专家充分分散评标。
第三方交易平台的推广不是技术问题而是政策问题。发改委的这个文件就在政策上给了第三方交易平台的发展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支撑。目前在技术层面上完全可以保障整个招标活动公平公正、合法合规的在电子招标平台上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