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明确项目支出事项分类,做到应编尽编。信息化建设项目预算支出事项及分类主要包括项目前期工作费、信息系统开发购置费、机房建设或改造费、设备购置及安装费和其他费用等。要求预算单位本着科学合理确定采购需求应编尽编的原则,编制好信息化建设项目预算建议计划,经审核后录入财政项目库。预算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批复的政府采购预算开展采购活动,不得无预算、超预算采购,不得擅自改变已批复的预算金额及用途。二是明确执法管理程序,做到应采尽采。部门信息化建设项目中的设备购置、软件开发适用《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并按照货物、服务执行;机房改造、装修等工程按照400万元以下纳入政府采购管理规定程序,涉及400万元以上的项目执行招投标法。三是明确预算部门主体责任,做到依法合规。年度安排的项目预算,经第三方咨询机构审核,凡发现没有按照项目实际需求及市场行情确定的采购预算,直接减少当年的项目预算资金安排。
截至目前,该市已完成承德政务云、草原防火可视化等项目审核,报送采购预算51290万元,通过第三方优化项目方案和设备需求后,审定结果36644万元,有力保证了采购环节的公平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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