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统计数据显示,江苏省无锡市2019年的绿色产品同类政府采购总金额为7.31亿元。其中,节能产品、环保产品等绿色采购金额为7亿元,占同类产品采购规模的95.76%,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据了解,政府绿色采购作为营造绿色消费政策环境的重要手段,通过采购使用节能环保产品,能够有效降低能耗水平,节省能源费用开支,对全社会形成节能减排、绿色环保的消费习惯,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具有强烈的示范效应。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无锡市推进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要求,更好推动政府绿色采购行为,无锡市财政部门继续加大绿色采购力度,主要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是加大政府绿色采购宣传力度。在政府采购各环节,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提高采购从业人员采购绿色产品的认识,严格执行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规定,引导和激励企业调整优化产品结构,提高采购单位选择节能环保产品的积极性和自觉性,确保绿色采购政策有效落地。
二是全力推进绿色采购制度落实。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财政部等部委《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从制度层面对落实绿色采购作出强制性规定。
同时,充分发挥政府绿色采购的“翘板”作用,积极落实财政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督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从采购需求拟定、采购文件制定、评审标准设定、合同履约验收等环节,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政策,提高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市场份额。
三是强化绿色采购过程指导。在编制采购文件时,明确规定采购“绿色”原则,要求采购人在采购必须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时,要将绿色采购要求固化于采购文件采购需求之中;评审标准和方法体现绿色采购优先导向,避免含有倾向性或排斥潜在供应商条款现象,保证强制采购范围内的择优竞争。
四是加大绿色采购监督检查力度。通过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和专项检查,强化监管力度,对未执行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政策的,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责令改正并给予相应处理。
据悉,下一步,无锡市财政部门将继续从落实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政策入手,积极探索拓展绿色采购新举措,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导向作用,全力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