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召开的背景、意义和看点
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2019年10月28日至31日在北京举行。全会听取和讨论了习近平总书记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就《决定(讨论稿)》向全会作了说明,并对文件的起草过程和基本框架进行介绍。
(一)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的深刻背景和重大意义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是我们党召开的一次具有开创性、里程碑意义的重要会议。之所以说这次全会是一次具有开创性、里程碑意义的重要会议,主要基于以下三个方面的重大意义和深刻背景。
1.从时间节点上看,这次全会是在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之际、“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历史交汇点上这一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
2017年,我们党召开了党的十九大。2017年10月25日召开了党的十九届一中全会,2018年1月召开了党的十九届二中全会,2018年2月召开了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党章规定,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由中央政治局召集,每年至少举行一次。2018年已经召开两次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那么,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什么时候召开?这次全会的议题是什么?对于这些,党内外、国内外高度关注。党章规定,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党的十六大、十七大、十八大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各项要求,2017年召开党的十九大,作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战略部署,明确了“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新的“两步走”战略。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是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再奋斗15年,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是到本世纪中叶,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从党的十九大到党的二十大,是“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就是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历史交汇点上召开的一次极其重要的会议。因此,这个时间节点非常重要。
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前半程我们的主要历史任务是建立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并在这个基础上进行改革,现在已经有了很好的基础。后半程,我们的主要历史任务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当前,我国正处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上。从国际来看,世界发展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国发展的外部环境更趋复杂;从国内来看,我国正处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收官阶段。2019年又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在这样一个时间节点上需要更好地总结过去、规划未来。因此,在这样的时间节点上召开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更加凸显了会议的特殊性和战略性。
2.这次全会议题重大,事关根本
对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的议题,习近平总书记思考了很久。在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和长远出发,中央政治局决定,以一次中央全会专题研究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重大议题。党中央决定用一次全会专题研究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这在党的历史上还是第一次。这是从政治上、全局上、战略上全面考量,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作出的重大决策,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瞻远瞩的战略眼光和强烈的历史担当。
这次全会专题研究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主要有以下几方面考虑:
其一,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重大任务,关系到党和国家事业兴旺发达、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幸福安康。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我们党孜孜以求的宏伟目标。自成立以来,我们党就团结带领人民为此进行了不懈奋斗。随着改革开放逐步深化,我们党对制度建设的认识越来越深入。1980年,邓小平同志指出:“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1992年,邓小平同志在南方谈话中说:“恐怕再有三十年的时间,我们才会在各方面形成一整套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党的十四大提出:“在九十年代,我们要初步建立起新的经济体制,实现达到小康水平的第二步发展目标。再经过二十年的努力,到建党一百周年的时候,我们将在各方面形成一整套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党的十五大、十六大、十七大都对制度建设提出明确要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把制度建设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强调“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以更大的政治勇气和智慧,不失时机深化重要领域改革,坚决破除一切妨碍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弊端,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个重大命题,并把“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定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进一步强调,“十三五”时期要实现“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重大进展,各领域基础性制度体系基本形成”。
党的十九大作出到本世纪中叶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战略安排,其中制度建设和治理能力建设的目标是:到2035年,“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到本世纪中叶,“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分别就修改宪法和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作出部署,在制度建设和治理能力建设上迈出了新的重大步伐。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指出:“我们党要更好领导人民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必须加快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形成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这是摆在我们党面前的一项重大任务。”现在,我们党有必要对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行系统总结,提出与时俱进完善和发展的前进方向和工作要求。
其二,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把新时代改革开放推向前进的根本要求。在改革开放40多年历程中,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是划时代的,开启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历史新时期;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也是划时代的,开启了全面深化改革、系统整体设计推进改革的新时代,开创了我国改革开放的新局面。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推出336项重大改革举措。经过5年多的努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成效显著,主要领域基础性制度体系基本形成,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打下了坚实基础。同时,也要看到,这些改革举措有的尚未完成,有的甚至需要相当长的时间去落实,我们已经啃下了不少硬骨头但还有许多硬骨头要啃,我们攻克了不少难关但还有许多难关要攻克,我们决不能停下脚步,决不能有松口气、歇歇脚的想法。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强调,要“坚持方向不变、道路不偏、力度不减,推动新时代改革开放走得更稳、走得更远”。这就要求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战略需要出发,对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进一步作出部署。
相比过去,新时代改革开放具有许多新的内涵和特点,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制度建设分量更重,改革更多面对的是深层次体制机制问题,对改革顶层设计的要求更高,对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要求更强,相应地建章立制、构建体系的任务更重。新时代谋划全面深化改革,必须以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轴,深刻把握我国发展要求和时代潮流,把制度建设和治理能力建设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继续深化各领域各方面体制机制改革,推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其三,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应对风险挑战、赢得主动的有力保证。古人讲,“天下之势不盛则衰,天下之治不进则退”。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际形势复杂多变,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各方面任务之繁重前所未有,我们面临的风险挑战之严峻前所未有。我们要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必须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运用制度威力应对风险挑战的冲击。
3.这次全会成果丰硕,影响深远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决定》。《决定》最大的历史贡献是全面回答了在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上,应该“坚持和巩固什么、完善和发展什么”这个重大政治问题。《决定》全面总结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建设的历史性成就,集中概括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深刻阐述了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明确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要求、总体目标和重点任务,既有理论上的新概括又有实践上的新要求,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
(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的起草过程和总体考虑
1.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的起草过程
2019年2月28日、3月29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中央政治局先后召开会议,决定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专题研究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问题,并决定成立文件起草组,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领导下进行文件起草工作。4月7日,党中央发出通知,就全会议题征求各地区各部门意见和建议。文件起草组成立6个多月来,认真研读相关重要文献,系统总结我国革命、建设、改革进程中的制度演变、制度创新,特别是深入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领导全党全国人民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的重大理论成果、实践成果、制度成果,整理消化各方面反馈的意见和建议,开展专题研究,反复讨论修改决定稿。根据中央政治局会议决定,9月初,决定征求意见稿下发党内一定范围征求意见,包括征求部分党内老同志意见。9月25日,听取了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意见。文件起草组对收到的所有意见和建议进行了认真整理。决定稿起草期间,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召开3次会议,中央政治局召开2次会议进行审议,形成了提交这次全会审议的决定稿。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于2019年10月28日至31日在北京召开。10月31日,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决定》。
2.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的总体考虑
紧扣“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个主题,从党的十九大确立的战略目标和重大任务出发,着眼于坚持和巩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确保党长期执政和国家长治久安,着眼于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着眼于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总结党领导人民在我国国家制度建设和国家治理方面取得的成就、积累的经验、形成的原则,重点阐述坚持和完善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部署需要深化的重大体制机制改革、需要推进的重点工作任务。
(三)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的主要看点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并不是十九届四中全会最先提出的。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个重大命题,并把“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定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这次全会专题研究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其中包括两个重要方面:一是坚持,二是完善。那么,这次全会强调的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什么关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国家治理体系是在党领导下管理国家的制度体系,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各领域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安排,也就是一整套紧密相连、相互协调的国家制度;国家治理能力则是运用国家制度管理社会各方面事务的能力,包括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等各个方面。我们围绕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推进改革,为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打下坚实基础。党的十九大作出到本世纪中叶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战略安排,并对推进制度建设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了安排。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既是对这些总目标的深化和展开,同时又作出了许多新的部署和新的安排。因此,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的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一脉相承的,同时又结合了新的形势、新的任务、新的要求,作出了许多新的部署,体现了继承与创新的结合。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的制度建设“三步走”的时间表,既和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战略步骤相吻合,又体现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要求。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第一个百年目标实现,这在制度形态上就体现为“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取得明显成效;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这在制度形态上就体现为“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到新中国成立一百年时,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这在制度形态上就体现为“全面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巩固、优越性充分展现”。
因此,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讨论的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第一个看点就是既与党的十八大以来提出的战略部署相一致,同时又具有很多新的部署,可以说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
那么,与时俱进体现在哪些方面?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根据我国发展的新要求和人民的新期待,作出很多新的部署和新的制度安排,突出表现在三个方面:
其一,突出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决定》总结坚持党的领导的历史性作用,突出党的领导制度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统摄性地位,把完善党的领导制度,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放在首要位置,强调要健全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这样,从显著优势到总体要求和重点任务,再到加强对坚持完善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建设的领导等方面,都体现了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的要求。
其二,充分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一个国家选择什么样的治理体系,是由这个国家的历史传承、文化传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决定的,是由这个国家的人民决定的。我国今天的国家治理体系,是在我国历史传承、文化传统、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长期发展、渐进改进、内生性演化的结果。《决定》全面总结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领导人民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的重大理论成果、实践成果和制度成果,集中概括了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具有的13个方面的显著优势,这是我们党领导人民创造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的根本保障所在,是“中国之治”的制度密码所在,也是坚定“四个自信”的基本依据。
其三,体现强烈的问题导向和鲜明的实践特色。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推出336项重大改革举措。5年多来,先后召开40次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和10次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会议,讨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立的改革举措,并且提出了一些要求。经过5年多的努力,有的改革举措已经落实,有的正在落实当中,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成效显著,主要领域基础性制度体系基本形成。同时,也要看到,我们现在面临很多新困难新挑战,要完成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立的重大改革举措,还需要我们付出更艰巨的努力。因此,《决定》坚持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相衔接,统筹制度改革和制度运行,既阐明了必须牢牢坚持的重大制度和原则,又部署了推进制度建设的重大任务和举措。
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全党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决定》既是坚定“四个自信”,毫不动摇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的政治宣示,也是统筹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坚定不移将新时代改革开放推向前进的政治动员。
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的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
(一)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的基本框架
《决定》由15部分构成,分为三大板块。第一板块为第一部分,是总论,主要阐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发展的历史性成就、显著优势,提出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第二板块是第二部分到第十四部分,为分论,聚焦坚持和完善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安排了13个部分,明确了各项制度必须坚持和巩固的根本点、完善和发展的方向,并作出工作部署。第三板块为第十五部分和结束语,主要就加强党对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领导提出要求。
(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的主要内容
1.第一板块:重大意义、显著优势、总体要求和总体目标
《决定》指出,新中国成立七十年来,我们党领导人民创造了世所罕见的经济快速发展奇迹和社会长期稳定奇迹,中华民族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实践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植根中国大地、具有深厚中华文化根基、深得人民拥护的制度和治理体系,是具有强大生命力和巨大优越性的制度和治理体系,是能够持续推动拥有近十四亿人口大国进步和发展、确保拥有五千多年文明史的中华民族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进而实现伟大复兴的制度和治理体系。
《决定》从十三个方面总结了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具有的显著优势,主要是: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党的科学理论,保持政治稳定,确保国家始终沿着社会主义方向前进的显著优势;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发展人民民主,密切联系群众,紧紧依靠人民推动国家发展的显著优势;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切实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和人民权利的显著优势;坚持全国一盘棋,调动各方面积极性,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显著优势;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现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显著优势;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把社会主义制度和市场经济有机结合起来,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的显著优势;坚持共同的理想信念、价值理念、道德观念,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促进全体人民在思想上精神上紧紧团结在一起的显著优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保障和改善民生、增进人民福祉,走共同富裕道路的显著优势;坚持改革创新、与时俱进,善于自我完善、自我发展,使社会始终充满生机活力的显著优势;坚持德才兼备、选贤任能,聚天下英才而用之,培养造就更多更优秀人才的显著优势;坚持党指挥枪,确保人民军队绝对忠诚于党和人民,有力保障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显著优势;坚持“一国两制”,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促进祖国和平统一的显著优势;坚持独立自主和对外开放相统一,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不断作出贡献的显著优势。这些显著优势,是我们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的基本依据。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国正处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关键时期。顺应时代潮流,适应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统揽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新期待,战胜前进道路上的各种风险挑战,必须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上下更大功夫。
《决定》指出,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坚持改革创新,突出坚持和完善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加强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保证。《决定》从这些方面提出了总体要求。
《决定》还提出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目标:到我们党成立一百年时,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上取得明显成效;到二〇三五年,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到新中国成立一百年时,全面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巩固、优越性充分展现。
2.工作部署
《决定》用13个部分对如何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出了工作部署和任务要求。
(1)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
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必须坚持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健全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国家治理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
《决定》从六个方面提出了要求:
第一,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制度。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是中国共产党人孜孜不懈的追求。要确保全党遵守党章,恪守党的性质和宗旨,坚持用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凝聚全党、团结人民,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党、教育人民、指导工作,夯实党执政的思想基础。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全体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形成长效机制,坚持不懈锤炼党员、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持续推进党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使一切工作顺应时代潮流、符合发展规律、体现人民愿望,确保党始终走在时代前列、得到人民衷心拥护。坚守党的初心和使命是巩固党的领导地位的基础和前提。建立这方面制度,就是要推动全党恪守党的性质宗旨、理想信念、奋斗目标,永葆先进性纯洁性,永远得到人民衷心拥护。
第二,完善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制度。推动全党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把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落到实处。健全党中央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强化党中央决策议事协调机构职能作用,完善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落实机制,严格执行向党中央请示报告制度,确保令行禁止。健全维护党的集中统一的组织制度,形成党的中央组织、地方组织、基层组织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严密体系,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
第三,健全党的全面领导制度。完善党领导人大、政府、政协、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武装力量、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社会组织等制度,健全各级党委(党组)工作制度,确保党在各种组织中发挥领导作用。完善党领导各项事业的具体制度,把党的领导落实到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各方面。完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党和国家所有机构履行职责全过程,推动各方面协调行动、增强合力。党的全面领导是对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领导地位的准确把握。健全这方面制度,就是要把各方面力量协调起来,把各方面积极因素调动起来,增强合力,高效推进党和国家事业发展。
第四,健全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各项制度。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把尊重民意、汇集民智、凝聚民力、改善民生贯穿党治国理政全部工作之中,巩固党执政的阶级基础,厚植党执政的群众基础,通过完善制度保证人民在国家治理中的主体地位,着力防范脱离群众的危险。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完善党员、干部联系群众制度,创新互联网时代群众工作机制,始终做到为了群众、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引领群众,深入群众、深入基层。健全联系广泛、服务群众的群团工作体系,推动人民团体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把各自联系的群众紧紧团结在党的周围。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是党的领导的根本目的和根本方式。健全这方面的制度,就是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紧依靠人民治国理政,巩固党执政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
第五,健全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完善发展党内民主和实行正确集中的相关制度,提高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健全决策机制,加强重大决策的调查研究、科学论证、风险评估,强化决策执行、评估、监督。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增强各级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完善担当作为的激励机制,促进各级领导干部增强学习本领、政治领导本领、改革创新本领、科学发展本领、依法执政本领、群众工作本领、狠抓落实本领、驾驭风险本领,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决定治国理政成效。健全这方面的制度,就是要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全面增强党的执政本领,不断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
第六,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增强忧患意识,不断推进党的自我革命,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坚持依规治党,建立健全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各方面建设的体制机制。坚持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健全党管干部、选贤任能制度。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全面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完善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坚决同一切影响党的先进性、弱化党的纯洁性的问题作斗争,大力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断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打铁必须自身硬。全面从严治党是永葆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巩固党的领导地位的根本保证。完善这方面的制度,就是要不断推进党的自我革命,提高党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使我们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2)坚持和完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使各方面制度和国家治理更好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确保人民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决定》从五个方面提出了要求:
第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保证各级人大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保证各级国家机关都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健全人大对“一府一委两院”监督制度。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健全代表联络机制,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健全人大组织制度、选举制度和议事规则,完善论证、评估、评议、听证制度。适当增加基层人大代表数量。加强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建设。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是支撑中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根本政治制度。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对于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优越性,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贯彻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建设,健全相互监督特别是中国共产党自觉接受监督、对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实施专项监督等机制,完善民主党派中央直接向中共中央提出建议制度,完善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履行职能方法,展现我国新型政党制度优势。发挥人民政协作为政治组织和民主形式的效能,提高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水平,更好凝聚共识。完善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制度,丰富协商形式,健全协商规则,优化界别设置,健全发扬民主和增进团结相互贯通、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的程序机制。坚持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独特优势,统筹推进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以及社会组织协商,构建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协商民主体系,完善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的落实机制,丰富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的制度化实践。
第三,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坚持大统战工作格局,坚持一致性和多样性统一,完善照顾同盟者利益政策,做好民族工作和宗教工作,健全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制度,凝聚港澳同胞、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力量,谋求最大公约数,画出最大同心圆,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和谐。
第四,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坚持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保证民族自治地方依法行使自治权,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坚持不懈开展马克思主义祖国观、民族观、文化观、历史观宣传教育,打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思想基础。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支持和帮助民族地区加快发展,不断提高各族群众生活水平。
第五,健全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在城乡社区治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中广泛实行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拓宽人民群众反映意见和建议的渠道,着力推进基层直接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探索企业职工参与管理的有效方式,保障职工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3)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提高党依法治国、依法执政能力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法律表现形式。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强调要把全面依法治国放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来把握,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不全面依法治国,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就不能有序运行,就难以实现社会和谐稳定”“没有全面依法治国,我们就治不好国、理不好政,我们的战略布局就会落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之间的关系非常密切,二者如“鸟之两翼”“车之双轮”。因此,我们一方面要抓法治建设,另一方面要抓改革开放,使我国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不断得到优化。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治理一个国家、一个社会,关键是要立规矩、讲规矩、守规矩。法律是治国理政最大最重要的规矩。这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对法治建设的高度重视。
《决定》指出,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加快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推进法治中国建设。
《决定》从四个方面提出了要求:
第一,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体制机制。依法治国所依之“法”,指的是以宪法为核心的各种法律法规组成的完整法律体系。其中,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法,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系、制度、文化的发展成果,反映了我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成为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基本原则、重大方针、重要政策在国家制度和法律制度上的最高体现。现行宪法颁布以来,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同时,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宪法也在不断完善。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将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写入宪法,作为国家的指导思想,调整充实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内容,对全面依法治国和宪法实施等内容进行完善,充实坚持和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有关内容,修改完善国家主席任期方面的规定,并适应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要求,增加与监察委员会有关的规定等。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宪法权威,不断强调“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法治权威能不能树立起来,首先要看宪法有没有权威。必须把宣传和树立宪法权威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事项抓紧抓好,切实在宪法实施和监督上下功夫。
《决定》指出,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落实宪法解释程序机制,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依法撤销和纠正违宪违法的规范性文件。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加强对法治中国建设的统一领导。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合宪性审查是强化宪法监督、维护宪法权威的必然要求和重要方式,而备案审查是合宪性审查的基础。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必须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为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奠定坚实基础;必须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审查范围,依法撤销和纠正违宪违法的规范性文件。合宪性审查和备案审查既有区别也有联系。合宪性审查和备案审查的区别有四个方面:一是审查标准和侧重点不同;二是主体不同,前者只能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三是对象不同,前者包括但不限于规范性文件;四是备案审查是事后审查,合宪性审查主要是事后审查,但也可以是事前审查。当然,合宪性审查和备案审查的目标是一致的,都是为了保证宪法法律正确有效实施,维护宪法法律权威,维护国家法制统一,保护公民合法权益。2018年3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了宪法修正案,将“法律委员会”更名为“宪法和法律委员会”。2018年6月22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职责问题的决定》,并指出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在继续承担统一审议法律草案等工作的基础上,增加推动宪法实施、开展宪法解释、推进合宪性审查、加强宪法监督、配合宪法宣传等工作职责。
《决定》要求,坚持宪法法律至上,健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障机制。贯彻《决定》要求,进一步健全宪法实施监督机制和程序,加强宪法实施保障,有利于我们将实施宪法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第二,完善立法体制机制。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立改废释并举,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重要领域立法,加快我国法域外适用的法律体系建设,以良法保障善治。
第三,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坚持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加强人权法治保障,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承担应尽的义务,引导全体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完善审判制度、检察制度,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完善律师制度,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确保司法公正高效权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第四,加强对法律实施的监督。保证行政权、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得到依法正确行使,保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坚决排除对执法司法活动的干预。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加大对严重违法行为处罚力度,实行惩罚性赔偿制度,严格刑事责任追究。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夯实依法治国群众基础。各级党和国家机关以及领导干部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这里提到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2015年2月,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4)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体制,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
《决定》指出,国家行政管理承担着按照党和国家决策部署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管理社会事务、服务人民群众的重大职责。必须坚持一切行政机关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创新行政方式,提高行政效能,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决定》从四个方面提出了要求:第一,完善国家行政体制;第二,优化政府职责体系;第三,优化政府组织结构;第四,健全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体制机制。
(5)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决定》指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既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又同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是党和人民的伟大创造。将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作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这是一个新的提法。《决定》指出,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
《决定》从五个方面提出了要求:第一,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第二,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第三,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第四,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第五,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根据这五个方面的要求,《决定》还作了具体部署,提出了明确安排。
(6)坚持和完善繁荣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制度,巩固全体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
《决定》指出,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广泛凝聚人民精神力量,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深厚支撑。必须坚定文化自信,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激发全民族文化创造活力,更好构筑中国精神、中国价值、中国力量。
《决定》从五个方面提出了要求:第一,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第二,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文化建设制度;第三,健全人民文化权益保障制度;第四,完善坚持正确导向的舆论引导工作机制;第五,建立健全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文化创作生产体制机制。
(7)坚持和完善统筹城乡的民生保障制度,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决定》指出,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是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必须健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等方面国家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体系,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注重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满足人民多层次多样化需求,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决定》从四个方面提出了要求:第一,健全有利于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的促进机制;第二,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第三,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第四,强化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的制度保障。《决定》根据以上四个方面作了具体制度安排和具体要求。
(8)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保持社会稳定、维护国家安全
《决定》指出,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方面。必须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
《决定》从五个方面提出了要求:第一,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有效机制;第二,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第三,健全公共安全体制机制;第四,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第五,完善国家安全体系。《决定》根据以上五个方面作了具体制度安排和要求。
(9)坚持和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决定》指出,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必须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建设美丽中国。
《决定》从四个方面提出了要求:第一,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第二,全面建立资源高效利用制度;第三,健全生态保护和修复制度;第四,严明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度。《决定》根据以上四个方面作了具体制度安排和要求。
(10)坚持和完善党对人民军队的绝对领导制度,确保人民军队忠实履行新时代使命任务
《决定》指出,人民军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强柱石,党对人民军队的绝对领导是人民军队的建军之本、强军之魂。必须牢固确立习近平强军思想在国防和军队建设中的指导地位,巩固和拓展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成果,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军事政策制度体系,全面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确保实现党在新时代的强军目标,把人民军队全面建成世界一流军队,永葆人民军队的性质、宗旨、本色。
《决定》从三个方面提出了要求:第一,坚持人民军队最高领导权和指挥权属于党中央;第二,健全人民军队党的建设制度体系;第三,把党对人民军队的绝对领导贯彻到军队建设各领域全过程。
(11)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推进祖国和平统一
《决定》指出,“一国两制”是党领导人民实现祖国和平统一的一项重要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个伟大创举。必须坚持“一国”是实行“两制”的前提和基础,“两制”从属和派生于“一国”并统一于“一国”之内。严格依照宪法和基本法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实行管治,坚定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维护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绝不容忍任何挑战“一国两制”底线的行为,绝不容忍任何分裂国家的行为。
《决定》从三个方面提出了要求:
第一,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针。《决定》提出,坚持依法治港治澳,维护宪法和基本法确定的宪制秩序,把坚持“一国”原则和尊重“两制”差异、维护中央对特别行政区全面管治权和保障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权、发挥祖国内地坚强后盾作用和提高特别行政区自身竞争力结合起来。完善特别行政区同宪法和基本法实施相关的制度和机制,坚持以爱国者为主体的“港人治港”、“澳人治澳”,提高特别行政区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
第二,健全中央依照宪法和基本法对特别行政区行使全面管治权的制度。《决定》提出,完善中央对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和主要官员的任免制度和机制、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基本法的解释制度,依法行使宪法和基本法赋予中央的各项权力。建立健全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支持特别行政区强化执法力量。健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对中央政府负责的制度,支持行政长官和特别行政区政府依法施政。完善香港、澳门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同内地优势互补、协同发展机制,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支持香港、澳门发展经济、改善民生,着力解决影响社会稳定和长远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加强对香港、澳门社会特别是公职人员和青少年的宪法和基本法教育、国情教育、中国历史和中华文化教育,增强香港、澳门同胞国家意识和爱国精神。坚决防范和遏制外部势力干预港澳事务和进行分裂、颠覆、渗透、破坏活动,确保香港、澳门长治久安。
第三,坚定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决定》指出,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完全统一,是全体中华儿女共同愿望,是中华民族根本利益所在。推动两岸就和平发展达成制度性安排。完善促进两岸交流合作、深化两岸融合发展、保障台湾同胞福祉的制度安排和政策措施,团结广大台湾同胞共同反对“台独”、促进统一。在确保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前提下,和平统一后,台湾同胞的社会制度和生活方式将得到充分尊重,台湾同胞的私人财产、宗教信仰、合法权益将得到充分保障。
(12)坚持和完善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决定》指出,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要和平国际环境和良好外部条件。必须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高举和平、发展、合作、共赢旗帜,坚定不移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坚定不移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
《决定》从四个方面提出了要求:第一,健全党对外事工作领导体制机制;第二,完善全方位外交布局;第三,推进合作共赢的开放体系建设;第四,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
(13)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决定》指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是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重要制度保障。必须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增强监督严肃性、协同性、有效性,形成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幸福。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保证公权力不被滥用,是世界上共同的话题和共同的课题,也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提高的一个重要方面。
《决定》从三个方面提出了要求:
第一,健全党和国家监督制度。主要有两个特点:第一个是把党和国家监督协调起来。党有党的监督机制,国家有国家的监督机制,要把两者协调起来,特别是成立了国家监委,与中央纪委合署办公,实现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督的全覆盖。第二个是把现有的各种监督机制协调起来,比如推进党内各方面监督有效衔接,包括纪检监督、巡视监督、派驻监督等协调起来。还有,推动党内监督和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等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从而健全了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织密了监督之网。
第二,完善权力配置和运行制约机制。公权力必须接受监督,监督的重点是权力的科学配置和规范运行。这次全会从“权责法定、权责透明、权责统一”三个方面作出了一系列规定,有利于切实防止权力滥用。
第三,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腐败从本质上说就是公权私用、以权谋私、以权牟利。要制止腐败,就要制约和监督权力。坚定不移反对腐败是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和社会主义国家性质决定的,也是中国共产党一以贯之的坚定政治立场。这次全会着眼于巩固和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强调深化标本兼治。概括起来说包括三个方面:一是继续从严查处,保持高压态势,强化不敢腐的氛围;二是健全各项约束制度,形成不能腐的体制机制,从机制上、制度上解决问题;三是强化守初心、担使命的思想教育,筑牢不能腐的思想基础。
三、抓好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的学习贯彻
《决定》第三板块为第十五部分和结束语,主要就加强党对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领导提出要求。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决定》提出了一系列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部署和工作要求。那么,如何抓好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的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决定》,对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对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一)加强党的领导
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全党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必须在党中央统一领导下进行,科学谋划、精心组织,远近结合、整体推进,确保本次全会所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全面落实到位。
各级党委和政府以及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强化制度意识,带头维护制度权威,做制度执行的表率,带动全党全社会自觉尊崇制度、严格执行制度、坚决维护制度。健全权威高效的制度执行机制,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督,坚决杜绝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的现象。
(二)加强制度理论研究和宣传教育
《决定》指出,加强制度理论研究和宣传教育,引导全党全社会充分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特征和优越性,坚定制度自信。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认识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经过长期实践检验,来之不易,必须倍加珍惜;完善和发展我国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必须坚持从国情出发、从实际出发,既把握长期形成的历史传承,又把握党和人民在我国国家制度建设和国家治理方面走过的道路、积累的经验、形成的原则,不能照抄照搬他国制度模式,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三)加强执政能力建设
《决定》指出,把提高治理能力作为新时代干部队伍建设的重大任务。通过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推动广大干部严格按照制度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开展工作,提高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等各项工作能力和水平。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落实好干部标准,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把制度执行力和治理能力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加快人才制度和政策创新,支持各类人才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智慧和力量。
2019年10月31日,习近平总书记代表中央政治局就抓好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作了重要讲话。他强调,全党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好抓实。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既是一项长期战略任务,又是一个重大现实课题。要增强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坚定信心、保持定力、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完成这次全会确定的各项任务,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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