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根本性、全局性、制度性的重大改革创新。从清单编制到实施落地,都体现了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重庆大学地方政府治理协同创新中心执行主任陈升教授表示。
陈升认为,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涉及面广,具有系统性。从横向看,清单事项涉及的部门、行业、领域众多;从纵向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强调全国统一性,从中央到地方要求实行“全国一张清单”,未经国务院授权,各地区、部门不得自行发布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不得擅自增减、变更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条目,坚决杜绝“单外有单”现象出现;从制度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是一个逻辑严密、环环相扣的制度体系,建立了各种保障制度正常运行的机制和措施。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实现了“一单尽列”,具有整体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在已纳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互联网市场准入禁止许可目录》的基础上,又将地方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和农产品主产区准入负面清单(或禁止限制目录)纳入,进一步加大了全国性清单的整合力度。”陈升说。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全面推行则体现出其协同性。清单将中央部门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设立的全国性市场准入管理措施全部列出,同时,根据各地区资源要素禀赋、主体功能定位、产业比较优势、生产协作关系、生态环境影响等因素,将部分全国性管理措施未涵盖、符合清单定位且依法制定的地方性市场准入管理措施纳入,处理好了制度统一性与地区差异性关系,大大增强了清单制度的协同性和操作韧性。为协同配合其他领域的改革成效,清单还紧密衔接“放管服”改革最新进展、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和调整取消行政许可事项情况,建立并不断完善实时调整与定期调整相结合的清单动态调整机制,积极回应市场主体呼声、推动准入门槛不断放宽。
“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是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由之路。”陈升表示,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是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过程中一次重大制度创新,体现出来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正是坚持全面深化改革的内在要求,以清单制度及其配套改革实现相关领域改革的联动和集成,有助于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上形成总体效应、取得总体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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