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财政局去年以来坚持聚焦问题,不断开创政府采购监管新局面。
一是完善采购制度,定规矩。结合改革创新政府采购制度,加快形成制度体系化,根据采购监管中发现的一系列问题,结合全区实际情况,出台了《莲都区2018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莲都区2018年度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和《关于加强政府采购项目管理的通知》等文件,聚焦政府采购的重要环节,分类制定管控措施,深入推进采购制度体系化建设。
二是构建“互联网+”,优服务。着力推广政采云平台,全面深化政府采购“互联网+”。通过购买服务的形式,设置政采云专管员,为各预算单位提供更为规范、及时的网上采购服务;制定出台《全面应用政采云平台和采购管理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全面推广政采云平台的使用,及时联合市财政共建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商品库和评审专家库;研究制定了网上超市采购集中目录限制和单位自行采购在线询价规则,并为纪检部门开设专用监督账号,实现采购业务全面管控,全程留痕。2018年,全区政采云网上平台运用率为97.51%,电子卖场各模块交易总额为23610万。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抓关键。针对全区各单位采购人员业务水平参差不齐的状况,组织开展了系列政府采购培训。参与培训人数突破540余人。
四是强化采购监管,筑防线。采用购买法律服务的方式强化采购管理,2018年聘请法律顾问提前介入对全区各单位所有229份招标文件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查,提前纠正各类违规采购行为,规范招标流程监管,防范法律制度风险。为加强集采制度的有效落实,总结集中采购工作经验,全面开展2016-2017集中采购机构检查,对全区集采中心的12个项目实施了重点检查,并将检查结果通报集采机构并督促完成整改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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