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财政部和山东省财政厅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工作要求,威海市财政局闻令而动,迅速开展疫情防控相关设备和物资采购政策的发布、宣传和采购服务工作,并及时采取五项有力举措,全力保障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一是助力疫情防控政策落实,迅速启动采购“绿色通道”。威海市财政局第一时间发布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疫情防控相关设备和物资的采购政策预案,紧急印发《关于开启疫情防控应急救援设备和物资采购绿色通道的通知》,及时传达落实到各区市财政部门和各级预算单位,并立即开启该市疫情防控采购绿色通道。各相关部门在疫情防控期间自行组织采购活动,无须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无须履行进口产品审批,无须执行政府采购流程,全力保障应急救援设备和物资及时供应。同时,要求各单位健全完善应急采购内控管理机制,确保采购质量和时效,待疫情结束后及时补齐采购档案材料。
二是暂停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严防疫情发生和传播。为严防疫情发生和扩散,威海市财政局及时印发了相关文件,并会同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暂缓进行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公告》,明确规定除特殊原因确需开展的交易活动外,暂停或延期开展现场开评标等各类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活动。除实行电话咨询外,政府采购业务均实行网上受理、网上答复等,全力维护全市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是实施“双暂停”,积极开展网上办公。疫情防控期间,按照“不见面、不接触”的原则,威海市财政局印发了《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暂停现场受理供应商投诉及评审专家申请的通知》,暂停现场受理政府采购投诉及省内评审专家资格申请两项业务。同时,第一时间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公布了该市各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受理投诉的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等有关信息,要求投诉供应商以书面邮寄的方式进行投诉,省外评审专家申请人通过网上办理的方式提交申请材料,实现办事不见面、服务不缺位,有效防止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切实保障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是强化信息宣传,营造政府采购领域防控疫情浓厚氛围。山东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一级响应后,为确保疫情防控所需货物、工程和服务的采购工作顺利实施,保障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威海市财政局及时制定政府采购领域疫情防控宣传工作方案,编撰了《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政策指南》。分别对疫情防控相关的紧急政府采购项目和疫情防控期间的非紧急政府采购项目的有关政府采购的相关要求和注意事项进行了明确。并利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威海市财政局官方网站及微信公众号等宣传阵地和载体,加强对政府采购领域疫情防控相关业务政策、防控措施的公告和宣传,引导相关部门抓紧落实应急采购政策,确保政府采购工作信息通畅、调度高效,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有序、落实有力。
五是密切跟踪服务,确保采购便利化措施落地见效。威海市财政局积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主动与各级卫生健康部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定点收治医院等重点单位对接,全天候提供政策服务和业务指导,支持有关部门紧急开展救护车、医用设备、防护用品等疫情防控物资采购,确保了该市胸科医院等集中救治场所疫情防控急需物资及时、快速、有效到位,加快推进该市的“小汤山”模式医院建设,满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的救治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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