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降低疫情对政府采购工作的影响,阜阳市财政局多措并举、积极应对,第一时间开通政府采购“绿色通道”,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化,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有效保障了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有序开展。
开通政府采购“绿色通道”。及时印发《疫情防控期间做好政府采购工作的通知》,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实行疫情防控物资便利化采购举措,方便采购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疫情防控相关货物、工程和服务,简化了采购程序,缩短了采购时间。同时要求采购单位建立健全紧急采购内控机制,加强疫情防控采购相关文件、凭证管理。截至3月17日,我市通过绿色通道采购负压救护车、防护口罩、消毒液等疫情防控物资共计2794.8万元。
分类制定政府采购措施。针对不同的采购项目、采购流程,制定不同的采购措施,确保政府采购不断档。已实现全流程电子化的“徽采商城·阜阳”疫情期间正常运行;重点或紧急的非疫情防控类项目经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后可进行政府采购活动;电子投标、评标的项目逐步全面恢复;其他必须现场开标、评标等涉及人员聚集的采购项目,原则上暂停或延期。同时,对于重点和紧急采购项目,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加强场所、人员防护,保障采购当事人安全。受疫情影响暂停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发布更正公告,并通过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不见面式告知相关供应商。
确保采购资金及时支付。优化调整政府采购资金支付审核流程,取消由供应商向市财政局提交资金申请表、采购合同、发票等纸质手续,变更为传真、qq邮箱等电子方式进行资金申请。对按照合同约定应当支付的资金,及时审批拨付到位,缓解疫情期间供应商资金压力,优化营商环境。
来源:财政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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