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意向公开,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信阳市财政局于去年8月正式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市直单位的采购意向必须提前30日进行采购意向公示,全面形成“无意向、不采购”的工作机制,打破政府采购竞争壁垒,保障市场主体公平竞争。
二是完善制度,提高政府采购公开透明度。在规范政府采购文件编制、制定政府采购正负面清单、提高政府采购诚信管理水平等制度建设上下真功、出实效。结合该市实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文件编制及评审活动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全面规范采购人和代理机构的采购文件编制,限制采购文件中主观分所占比例,限制评审专家的自由裁量权,减少评审工作中的人为因素,通过制度建设,提升了政府采购工作的标准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促进了采购活动的公平竞争。
三是建立机制,提升市场主体的获得感。从今年起,信阳市财政局建立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项督查机制,每季度重点对中标通知书签发时间、合同签订时间、合同备案时间、是否按合同约定付款进行督导检查,检查结果在信阳市政府采购网通报发布。
四是多项发力,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工作。印发信阳市财政局关于落实《深入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告知函”嵌入招标采购文件,加强对供应商政策宣传。加大宣传力度,指导中标企业进行合同融资,并与各大商业银行和地方银行建立联系办公会议机制,每季度通报贷款情况,及时督促银行为中小微企业发放贷款,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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