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
010-88696946
主页 > 工程公告 >
分享到:

亭湖区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便仓库附属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19-05-07 17:57
打印
收藏
亭湖区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便仓库附属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浏览次数:86 [字体: 大 中 小 ] 一、 招标条件 亭湖区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便仓库附属工程 施工 已经由盐城市亭
正文内容

亭湖区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便仓库附属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浏览次数:86[字体:    ]
 

 一、招标条件

亭湖区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便仓库附属工程施工已经由盐城市亭湖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实施。招标人为江苏亭粮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工程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采用资格后审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亭湖区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便仓库附属工程施工

2、建设地点:盐城市亭湖区便仓镇境内。

3、工程规模:仓间罩棚面积约1162m2,钢结构一层,潮粮罩棚约469m2,钢结构一层,工程造价约379万元

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亭湖区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便仓库附属工程的施工,仓间罩棚,潮粮罩棚,道路、围墙修复,屋面、雨篷维修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5、工期要求:35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6、质量要求:国家“合格”标准。

7、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投标人须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

2、项目负责人资格和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供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信誉要求:

4.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4.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以下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⑴ 招投标各方主体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公示不少于3个月。

⑵ 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出现如下失信行为,公示1-3个月:

① 除不可抗力的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无故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或者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无故撤销投标文件等,公示2个月;

② 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的(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投标报价畸高、投标文件故意漏项缺项、 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不符合篇幅要求、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投标条款且事先未质疑等情形),公示1个月;

③ 企业一年内4次在全省投诉反映情况不属实,缺乏事实或法律依据的,公示1个月;

④ 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的,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等进行恶意投诉的,公示3个月。

4.3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其他要求:

5.1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5.1.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 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 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 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5.1.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5.1.3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5.2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92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8年8-2019年1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5.3本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中标签订施工合同备案时按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要求配备到位。

5.4中标的项目经理,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且该工程施工过程中项目经理必须常驻现场实施施工管理,每月不少于25天,如发生更换或每月少于25天,除接受招标文件约定的处罚外,自愿另行接受合同价2%的扣款。

上述第4条及第5条投标时无须提供相关材料,如有异议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的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万元整¥:50000元),保证金必须采用银行汇票方式,投标人不得使用其他担保方式。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汇出(以投标人汇出资金的银行日期为准,且保证金汇出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收款人名称: 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农行盐城盐都支行;卡号: 10426201040013286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各投标人将银行汇票、基本帐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带至开标现场交工作人员核验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在网上自行下载,下载地址:(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6XtJotIU_qJgHH1mcJBDsw 提取码:3myj)。

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300元,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给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六、说明

更正、补充通知、答疑、中标结果等相关内容均在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网上或百度网盘((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6XtJotIU_qJgHH1mcJBDsw 提取码:3myj)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七、评标办法

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九、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有关规定情形者,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十、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投诉电话:亭湖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电话为0515-89802022。

十一、本公告发布于: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  http://tinghu.yancheng.gov.cn/col/col18996/index.html

 

 十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签章):江苏亭粮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盐城市青年西路6号5楼

联系人:许斌 

联系电话:13951487369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盐城市世纪大道5号金融城6#楼(上海银行)2708室招标代理部

联系人:童万春       

联系电话:18951555908

 

2019年5月7 日


为你推荐

投标提示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