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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生物医药谷加速器五期设计招标公告

2019-05-08 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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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新区)南京生物医药谷加速器五期设计招标公告(重新公告第1次) 信息发布时间:2019-05-07 10:43:32 招标公告/资审公告 2019-05-07 编号: AJB190080-01FG (重新公告) 1. 招标条件 南京生物医药
正文内容
(江北新区)南京生物医药谷加速器五期设计招标公告(重新公告第1次)
信息发布时间:2019-05-07 10:43:32 
招标公告/资审公告
2019-05-07
编号: AJB190080-01FG
(重新公告)
1. 招标条件
        南京生物医药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南京生物医药谷加速器五期设计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新区管审备[2018]282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3000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南京建宁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设计
        2.2 工程地点:南京市江北新区
        2.3 工程类型: 特大型工程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用地面积12510.462平方米,容积率为≤2,覆盖率为45%,总建筑面积约为28000平方米,其中地上部分总建筑面积约为250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30000万元,主要用于生物医药研发和中试(采用并符合《医药工艺用水系统设计规范》、《医药工业洁净厂房设计规范》、《医药工艺用水系统设计规范》等医药行业设计规范,满足医药行业相关验收标准等)。本项目具体包括AI结构生物学平台(主要包括冷冻电镜中心、核磁共振中心、X光晶体衍射中心、其他物理研究实验室(表面等离子共振、热飘移实验、动态光散射等)及相关辅助功能间(化学废弃物间、生物废弃物间、清洗灭菌间、设备用房等))、AI精准医学平台(主要包括肿瘤精准医疗实验室、第三方临床检验实验室、测序实验室、血筛实验室、医学检测中心)、AI新药筛选平台(实验室设计需符合CNAS/CMA/GLP标准,需配备的主要功能间有高通量筛选实验室,生化/生物物理实验室,细胞生物学实验室,药代动力学、药物分析实验室,毒理学实验室)、研究员办公室+实验室、P3实验室、化学合成实验室、SPF动物房、会议室
        2.5 设计合同估算价:600.00万元(工程计费额按25000.00万元)
        2.6 设计及相关服务范围:
              设计范围包括:包括不限于建筑,结构,电气,暖通,给排水,工艺,智能化,机房,装饰,幕墙,亮化,景观绿化,人防,消防,基坑支护以及配套工程的方案设计、扩初设计、施工图设计及与本设计相关的深化设计、补充设计等全过程设计工作及施工配合服务工作,同时满足规划等有关部门的审查、审批要求,并按要求通过本工程相关专家评审及相关部门审查等后续服务(包含工程施工过程中与设计有关的所有服务和配合工作)。
              其它阶段相关服务的范围包括:/
        2.7 设计服务期:12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无
        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无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gzy.njzwfw.gov.cn/njggzy)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下载费用100元,工具使用费最高100元,平台使用费最高100元
5. 资格审查办法
        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招办(2014)8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5.2 本工程按照苏建招办(2014)8号文件规定,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设计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6)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具体要求为:/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 评标方法
        本标段采用监理勘察设计综合评估法。
        6.1投标报价(10分)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30%,35%,40%,45%,50%;Q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5≤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6.1.1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6.1.2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2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
6.2业绩分(16分)
6.2.1企业业绩(8分)
企业(如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牵头人)自2016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项目设计的,得8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规模、设计内容以设计合同上载明的信息为准。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信息为准)(满分8分)
6.2.2项目负责人业绩(8分)
2016年1月1日(含)以来项目负责人承接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及以上公共建筑项目设计的,得8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规模、设计内容以设计合同上载明的信息为准。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信息为准。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
6.3设计方案(50分)
6.3.1设计构思(30分)
6.3.1.1总体设计思路:是否布局合理,是否合理利用土地,是否满足交通流线及开口要求,是否满足日照间距要求,是否满足消防要求,是否满足规划控制条件(优:4分;良:3.5分;中:3分;差:2.5分;无:0分)
6.3.1.2建筑造型与功能分区:建筑创意、空间处理符合并充分满足招标人需求,如层高、荷载。建筑选材是否科学合理,美观适用。各功能分区是否明确,人流组织及竖向交通及各功能房间面积配置是否合理(优:4分;良:3.5分;中:3分;差:2.5分;无:0分)
6.3.1.3生物安全3级实验室部分:是否符合生物安全3级实验室特定的工艺流程、通风及空调系统、强弱电、和给排水要求(优:4分;良:3.5分;中:3分;差:2.5分;无:0分)
6.3.1.4SPF级动物房部分:是否符合SPF级实验动物设施特定的工艺流程、通风及空调系统、强弱电、和给排水要求(优:4分;良:3.5分;中:3分;差:2.5分;无:0分)
6.3.1.5结构生物学平台部分:是否符合冷冻电镜、核磁共振等大型设备使用场地相关工艺流程、通风及空调系统、强弱电、和给排水要求(优:4分;良:3.5分;中:3分;差:2.5分;无:0分)
6.3.1.6新药筛选GLP实验平台部分:是否符合相应的工艺流程、通风及空调系统、强弱电、和给排水要求(优:4分;良:3.5分;中:3分;差:2.5分;无:0分)
6.3.1.7通用生物学实验室部分:工艺流程、通风及空调系统、强弱电、和给排水设计是否合理、理念新颖,满足使用要求(优:4分;良:3.5分;中:3分;差:2.5分;无:0分)
6.3.1.8智能化与环保节能:整体设计是否体现人工智能,各智能化专业系统设置是否先进并符合各类型实验室规范、标准,是否符合国家及当地的环保规范与节能标准(优:2分;良:1.5分;中:1分;差:0.5分;无:0分)
6.3.2项目解读(20分)
6.3.2.1项目认知:对本项目周边自然条件、沿线及现状基本情况、规划概况、空间环境等方面认识的程度(优:3分;良:2.5分;中:2分;差:1.5分;无:0分)
6.3.2.2进度计划:承诺的工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总体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计划是否合理可行、保证措施是否可靠;对可能出现的进度偏差是否有监控及应对措施等(优:2分;良:1.5分;中:1分;差:0.5分;无:0分)
6.3.2.3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及合理化建议:针对项目重点难点分析,提出相应的技术解决方案,提出了合理化建议,且合理化建议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具有科学性、可行性(优:8分;良:7.5分;中:7分;差:6.5分;无:0分)
6.3.2.4后续服务:承诺后续服务满足招标人要求,后续期间的服务内容合理可行、保证措施可靠;对于后续期间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有应对措施(优:2分;良:1.5分;中:1分;差:0.5分;无:0分)
6.3.2.5造价估算与成本控制:是否估算资料齐全,总造价符合标书要求,工程成本控制是否合理、可控(优:5分;良:4.5分;中:4分;差:3.5分;无:0分)
6.4项目组成员及其他(22分)
6.4.1项目负责人(3分)
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的得1分,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2分,满分3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
6.4.2建筑专业人员2名(4分)
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的得1分/人,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人;满分4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
6.4.3结构专业人员2名(4分)
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的得1分/人,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人;满分4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
6.4.4电气专业人员1名(3分)
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供配电)证的得2分,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满分3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
6.4.5给排水专业人员1名(2分)
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的得1分,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满分2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
6.4.6暖通专业人员1名(3分)
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证的得2分,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满分3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
6.4.7景观专业人员(包括园林专业、景观设计专业)1名(1分):
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如职称证无法证明专业的,以毕业证书所示专业为准。提供职称证书、毕业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
6.4.8造价专业人员1名(2分)
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证的得1分,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满分2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
6.5企业获奖(2分)
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的公共建筑设计项目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奖项的,每项得1分,满分2分;(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时间为准,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信息为准)
备注:
a.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上述评分细则进行评审、打分,设计方案由评委各自独立打分,打分的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该项的得分(当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为5人及以上时,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值),最后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设计方案得分高的优先;如果设计方案得分也相等,则由评标委员会抽签决定排名。 
b.本项目设计方案为暗标。暗标编制要求: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方案”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
c.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可靠,招标人将对业绩的真实性及相关工程的实施情况进行调查,如发现投标人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投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d.所有项目组成人员每人只能参加一个专业打分,不得重复计分。 
e.评分标准中涉及的企业及相关人员的相关证书、业绩证明材料等,均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
f.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为同一业绩时不重复计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9年5月6日15时54分到 2019年5月13日15时54分为止
8. 其他
        8.1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上名称一致,如果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2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投标人的设计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
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且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资质;
③建筑行业甲级资质且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生化、生物药)专业甲级资质;
④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且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资质;
⑤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且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生化、生物药)专业甲级资质;
(相关证书以上传到“e路阳光”信用平台的原件扫描件为准)
8.3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必须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
8.4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联合体的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8.5如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必须是具有建筑行业资质(或建筑行业专业资质)设计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
8.6投标人需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申请人签订的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18年10月-2019年3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属于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在“澄清答疑”环节中向招标人提出具体情况,招标人在“澄清答疑”环节中给予明确答复,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以上证明资料需要投标人自行扫描至投标文件中,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8.7开标时,投标人所报项目委托代理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并递交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供招标人核查,若上述人员未能按时到场参加开标会议或人员虽到场但未完整递交上述原件的或所递交原件无效的,均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标段投标权,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其投标书。
8.8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8.9请各投标人自行前往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入库手续,否则可能将会影响投标,有关投标详细操作问题可咨询交易中心网络管理中心(68505877、68505828)。
8.10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需从“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选择相应的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应及时更新“e路阳光”信用平台,确保相关材料及时有效,否则将导致资审不通过或者在评标打分中不得分。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生物医药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南京建宁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高新开发区丽景路2号 地       址: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江宁商城招商街121号
        邮       编:210000 邮       编:211100
        联  系  人:陈工 联  系  人:左扬娟
        电       话:025-58050048 电       话:025-52167181
        传       真: 传       真:025-52167181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农行竹山路分理处
        账       号: 账       号:10130401040012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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