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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汉中市税务局机动车辆驾驶服务外包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9-05-09 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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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汉中市税务局机动车辆驾驶服务外包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汉中市税务局机动车辆驾驶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
正文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汉中市税务局机动车辆驾驶服务外包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陕西华鼎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汉中市税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税务总局汉中市税务局机动车辆驾驶服务外包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汉中市税务局机动车辆驾驶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DHZ2019CG03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916-226884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汉中市税务局

 

地址: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荔枝路334号

联系方式:王先生 0916-226884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陕西华鼎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杨先生/李先生 0916-2697988

代理机构地址: 汉中市滨江路学会巷145号滨江苑小区一单元四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国家税务总局汉中市税务局机动车辆驾驶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汉中市税务局机动车辆驾驶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DHZ2019CG032

标讯区域:中央

行政区域:陕西省汉中市

项目联系人:杨先生/李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916-2697988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汉中市税务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王先生   0916-2268845

联系地址:汉中市汉台区荔枝路334

一级预算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三、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陕西华鼎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杨先生/李先生   0916-2697988

联系地址:汉中市滨江路学会巷145号滨江苑小区一单元四楼

四、标讯信息:

()基本情况

标题:国家税务总局汉中市税务局机动车辆驾驶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采购品目:驾驶服务外包

行业划分:服务

预算金额:70.80万元/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内容:采购汉中市税务局所需的机动车辆驾驶服务外包

注: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采购内容及要求。

项目用途:自用

项目性质:财政资金

服务期限:2

   供货地点:用户指定地点/汉中市境内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一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殊条件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本项目采购活动;

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截止时点为招标文件发售其至开标截止时间前,并将网页截图(加盖供应商红色公章)附在响应文件中。(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等: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959日至2019516日,830-1200 1400-1730。(节假日除外)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汉中市滨江路学会巷145号滨江苑小区1单元4楼(陕西华鼎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或事项:供应商报名时,需由经办人持下述材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若已办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提供统一社会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招标文件售价:文件资料费:500.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等:

投标截止时间:2019530日上午09:30-10:00

开标时间:2019530日上午10:00

开标地点:汉中市滨江路学会巷145号滨江苑小区一单元四楼(陕西华鼎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室)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汉中市税务局      

地址:汉中市汉台区荔枝路334   

联系方式:王先生          0916-2268845    

采购代理:陕西华鼎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杨先生/李先生 0916-2697988

地址:汉中市滨江路学会巷145号滨江苑小区一单元四楼                           

账户名称:陕西华鼎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汉中分公司

开户银行:长安银行汉中中山街支行

银行账号:8060 6010 1428 0008 88

 

                                     陕西华鼎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1959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一般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特殊条件(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本项目采购活动;(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截止时点为招标文件发售其至开标截止时间前,并将网页截图(加盖供应商红色公章)附在响应文件中。(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70.8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5月09日 08:30 至 2019年05月16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汉中市滨江路学会巷145号滨江苑小区1单元4楼(陕西华鼎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报名时,需由经办人持下述材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若已办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提供统一社会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5月30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5月30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汉中市滨江路学会巷145号滨江苑小区一单元四楼(陕西华鼎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投标提示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