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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竹屿湖(雕塑公园及周边)景观改造提升工程

2019-05-09 1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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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公告-平潭竹屿湖(雕塑公园及周边)景观改造提升工程 发布日期: 2019-05-08 所属地区: 福建省 预公告-平潭竹屿湖(雕塑公园及周边)景观改造提升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
正文内容
预公告-平潭竹屿湖(雕塑公园及周边)景观改造提升工程
发布日期: 2019-05-08
所属地区: 福建省
预公告-平潭竹屿湖(雕塑公园及周边)景观改造提升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平潭竹屿湖(雕塑公园及周边)景观改造提升工程 已由 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审批局文件  以  岚综实项目审批[2017]86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平潭综合实验区市政园林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负担 ,招标人为 平潭综合实验区市政园林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北京瀛润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平潭综合实验区竹屿湖公园内 ;
2.2.    工程建设规模: 本项目作为竹屿湖(雕塑公园及周边)景观改造提升工程,建设内容主要两栋便民公厕、同时完善园区景观绿化、园区内外环路网系统、园路。新建建筑占地面积为339.32㎡,总建筑面积为339.32㎡,其中公厕一 175.89 ㎡,公厕二 163.43 ㎡;新建(改建)道路广场面积17466.71㎡,绿地面积348077.64 ㎡。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市政工程) ;
(2)招标类型:   专业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 具体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人提供的招标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不适用 ;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工程总造价为1701.3663万元  ;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工程总造价为1701.3663万元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7013663 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210 个日历天(其中苗木养护期:成活养护半年,日常养护半年),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无   ;
2.7.    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城市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程》和《园林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的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  级  /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 级 园林绿化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是本企业在职职工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1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中标价在1500万元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1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中标价在1500万元及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若投标人为台湾营造业企业,其所提供的 “类似工程业绩”的证明材料应符合《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关于印发<台湾营造业企业参与平潭综合实验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施工招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岚综实交建【2013】88号文件要求,否则“类似工程业绩”不予认可。。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3.7.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含有园林绿化经营范围的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7.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 园林绿化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是本企业在职职工 ;注:园林绿化专业是指园林、园林施工、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园艺、景观、环境艺术、市政园林等专业。 3.7.3资格要求(仅适用于台湾营造企业): 3.7.3.1投标人须取得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核发的《台湾建筑业企业入岚备案手册》,且备案手册核准的业务承揽范围应包含本次招标项目相应的台湾营造企业资格。 3.7.3.2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7.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持有工地主任执业证,且应从其《台湾建筑业企业入岚备案手册》登载的备案人员中选择,且项目负责人须由独立投标人派出。 3.7.4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3.7.5投标时,投标人不存在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情况(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投标人和拟派项目部人员没有存在《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文件规定的严重违法违规的法人和自然人的从业限制的情形;3.7.6投标人非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3.7.7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3.7.8未出现因投标人的原因,导入电子评标系统后无法正确读取数据或读取的数据不全;3.7.9未出现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投标文件无法正常导入电子评标系统,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 年  月  日09 时00 分00秒至 2019 年     月     日17 时30 分 00 秒通过 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http://ptggzy.pingtan.gov.cn/)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广联达电子招标书编制工具 7.6.1006.139(软件如有更新投标人自行下载)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19年    月   日09:30:00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3400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提交;②投标人符合闽建筑[2014]33号文规定的,可以“福建省建筑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提交;③以银行保函形式(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所在银行开具)提交;④投标人为台湾营造业企业的,可以企业法人或其在平潭综合实验区备案机构负责人的名义提交,企业法人或备案机构负责人个人银行账户转账方式视同于从本企业基本账户转账提交,同时,台湾营造业企业应在投标文件中另附上法人或备案机构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以及在平潭综合实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证明材料。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19年  月  日 09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http://ptggzy.pingtan.gov.cn/)、平潭综合实验区城市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NaNgtjt.com/)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平潭综合实验区市政园林有限公司  
地址: 平潭县潭城镇海滨路中段中银大厦306室 ,邮编: 350400
电子邮箱: 674711419@qq.com                         
电话: 18876532090 ,传真: 0591-86161122 
联系人:   韩工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瀛润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平潭县澳前镇恒福大厦18栋2楼 ,邮编:350415 
电子邮箱:   840449832@qq.com    
电话:18279164748  ,传真: 010-69859060
联系人: 陈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
网址:http://ptggzy.pingtan.gov.cn/
联系电话:   0591-2316542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 
地址: 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7#楼7层  
联系电话:  0591-23179988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7#附楼行政服务中心4层
联系电话:   0591-2312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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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