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世荣洪拳文化馆勘察
发布日期: 2019-05-09
所属地区: 广东省
招标公司: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林世荣洪拳文化馆勘察
1.招标条件
林世荣洪拳文化馆 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办事处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划拨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位于桂城夏平东路南侧、桂城映月湖东侧。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9752平方米,规划用地面积约8157.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6444.75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多功能演艺厅、社区阅览室、展示馆、地下车库、其他配套用房以及室外配套活动广场、海绵城市设施和道路绿化等。项目总投资约人民币7000万元,勘察费约人民币20万元。
2.3 勘察周期: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的勘察任务、提交全部勘察成果文件及勘察报告。
2.4 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招标范围如下:
包括地质勘察、协助报建等。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勘察方案、钻孔、取样、试验、测试、检测、监测、出具初勘报告、详勘报告等为满足本项目工程设计需要所涉及的全部工程勘察工作,以及全部勘察文件的编制和相关配合服务及办理勘察过程中所需要一切手续。
2.5质量要求:真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规划、选址、设计、岩土治理和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勘察深度要求。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勘察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及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级资质。
4.2.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诚信管理系统中办理登记并获得诚信编号。
4.3.1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档案的有效范围是开标当天考评结论为C级或以上的,且未被系统锁定,信息以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公布为准。投标人须打印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http://218.13.12.85/cxpt/)中本企业的企业信息、诚信等级的相关网页页面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网页打印件需附在资信标(含资格审查资料)的《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供核对,在评标时将在上述网页中进行核查,最终以核查结果为准。
4.3.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4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4.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4.4.2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为准。
4.5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5.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5.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5.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弄虚作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因本企业勘察责任造成重大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5.4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注册执业资格或停止执业或取消投标资格等状况。
4.5.5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如实反映和提供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对评审结果有影响的内容齐全且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5.6投标人企业不存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失信情形。
4.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2019年5月9日(北京时间)
投标人可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在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网内的桂城街道办事处栏目(http://www.nanhai.gov.cn/jyh/gc/index.html)及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栏目(http://www.nanhai.gov.cn/jyh/ggzy/index.html)查阅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无需再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杨小姐
联系电话:0757-83939030
传 真:0757-83939018
备注:除在原件核查资料中的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外,投标人在递交投标资料时还必须出示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其投标资料不予接收。
6.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 0.4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30日16时,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6月3日9时00分~9时30分(北京时间)。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凭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将投标文件送达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港路8号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公共资源交易所。
7.3投标人应派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准时递交投标资料和出席开标会。递交投标资料和出席开标会时,如为法定代表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核查;如为授权委托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核查。开标前将对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进行核查,不能通过核查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资料。
7.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7.5递交投标文件同时须提交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拟派人员相关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如为网银转账,则需打印网上转账凭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的原件核查。投标人提交证照原件时应将所有证照原件密封在一个密封封套内,并在封套表面注明投标人名称以及证照原件数量(格式参考《证照原件登记表》),招标代理在收取原件时对原件进行逐一核对。
逾期送达、未提供上述所有相关证照原件进行核对或不符合规定的,其投标文件初步评审将不予通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网内的桂城街道办事处栏目(http://www.nanhai.gov.cn/jyh/gc/index.html)及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栏目(http://www.nanhai.gov.cn/jyh/ggzy/index.html)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栏目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网内的桂城街道办事处栏目(http://www.nanhai.gov.cn/jyh/gc/index.html)及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栏目(http://www.nanhai.gov.cn/jyh/ggzy/index.html)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价法。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办事处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 邮 编:528200
联 系 人:高小姐 电 话:0757-86796695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9号(碧桂园城市花园中区一座)23层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杨小姐 电 话:0757-83939030
传 真:0757-83939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