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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殡仪馆关于火化炉排放烟尘后处理设备改造和配套用房项目-环评、稳评服务的采购公告

2019-05-10 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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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殡仪馆关于火化炉排放烟尘后处理设备改造和配套用房项目-环评、稳评服务的采购公告 苏州市原鑫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市殡仪馆的委托,就其所需要采购的苏州市殡
正文内容
苏州市殡仪馆关于火化炉排放烟尘后处理设备改造和配套用房项目-环评、稳评服务的采购公告
苏州市原鑫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市殡仪馆的委托,就其所需要采购的苏州市殡仪馆火化炉排放烟尘后处理设备改造和配套用房项目环评、稳评服务在国内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采购文件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采购编号:SZYX2019-C-014
 
二、采购内容:苏州市殡仪馆火化炉排放烟尘后处理设备改造和配套用房项目-环评、稳评服务
 
三、采购预算:
 
采购单元
 
名称
预算金额
 
苏州市殡仪馆火化炉排放烟尘后处理设备改造和配套用房项目-环评服务
人民币伍拾伍万元整(¥550000.00)
苏州市殡仪馆火化炉排放烟尘后处理设备改造和配套用房项目-稳评服务
 
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
 
四、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述:
 
苏州市殡仪馆馆址位于苏州市吴中区横泾街道马家村(木东路8762号),东临尧峰山,西靠木东公路,南距锦绣山庄(公墓)大约200米,北隔矮山坡,毗邻规划中的公益骨灰堂二期用地。苏州市殡仪馆占地面积85966㎡,绿化面积39100 ㎡。现主要有:火化楼(火化炉15台)、综合服务楼、生活办公楼、骨灰寄存楼、汽车库、花房、连廊及小品、水泵房、配电房、管道天然气调压房、计量房(原气化站已作备用设施)、污水处理系统等。
 
苏州市殡仪馆原建设项目2003年3月经苏州市发展计划委员会批准立项。现根据实际情况须进行改造,原因:(1)现有设备执行标准参照《燃油式火化机污染物排放限值及监测方法》(GB13801-92),根据现执行的《火葬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801-2015),现有设备工艺流程不能满足新标准要求;(2)现有设备使用时间已长,趋于老化,且设计能力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火化量;(3)新增火化炉急需安装排放烟尘后处理设备。针对存在的问题,2018年10月31日, 根据调研情况和专家论证意见,苏州市人民政府召集相关部门, 就市殡仪馆火化炉排放烟尘后处理环保设备升级改造项目进行了专题研究,明确提出的“烟气急冷+旋风除尘+脱酸+布袋除尘系统+活性炭吸附”等组合工艺方法。
 
本次环评和稳评工作内容涉及到的工作主要有土壤和地下水的初步调查、环境影响评价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方面内容。
 
(二)交付时间:
 
签订合同后90日内完成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调查和环境影响评价并提交规范报告送生态环境管理部门备案和审批。
 
签订合同后60日内完成稳评报告书并提交规范报告送相关部门备案和审批。
 
(三)提交成果需符合现行的国家、行业规范及省市有关规定的要求。
 
五、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前的财务报表,成立未满一个月的单位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企业法人性质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应在经工商管理部门核准登记注册的经营范围内参与经营活动,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以上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的材料以复印件加盖公章形式装订在响应文件中。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的材料作为对供应商资格审查、质疑身份认定的依据。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响应。
 
七、本项目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相关信息
 
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供应商必须进入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注册,详细申领CA证书的流程详见苏州政府采购网上“关于市级政府采购项目实行供应商网上报名的通知”。相关技术问题请咨询0512-68617635。
 
2.供应商的注册流程及其他注意事项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网上报名供应商登录页面->用户流程说明。
 
3.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5月14日。
 
4.供应商必须通过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的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本项目的网上电子报名,递交响应文件时必须随身携带CA证书现场解密并成功,否则视为无效报名。接收供应商的CA证书截止时间为项目开标(或谈判等)时间。请各响应供应商务必留有充足的时间,未能完成现场报名解密步骤的供应商,视为未报名参加该采购项目。
 
5.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后在报名系统中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报名成功后须打印、保留“网上报名确认单”。
 
八、磋商时间、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2019年5月20日13:00~13:30
 
2.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5月20日13:30
 
3.磋商时间:2019年5月20日13:30
 
4.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及磋商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九、联系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苏州市原鑫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顾育红
 
联系电话/传真:0512-68361806*8008/68360157
 
联系地址:苏州市三香路万盛大厦13楼B座
 
2.采购人:苏州市殡仪馆
 
联系人:汤建龙,联系电话:0512-66201557
 
联系地址:苏州市吴中区木东路8762号
 
3.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68616651
 
十、本磋商公告的公告期为上网之日起3个工作日。
 
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刊登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成交公告亦是刊登在此媒体,敬请各供应商注意。
 

投标提示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