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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邑县南焦村怡园广场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2019-05-13 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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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邑县南焦村怡园广场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南焦村怡园广场工程 品目 采购单位 高邑县农业农村局 行政区域 高邑县 公告时间 2019年05月13日 09:4
正文内容

高邑县南焦村怡园广场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开标时间:2019年05月24日14时30分
项目名称:南焦村怡园广场工程
机构项目编码:HB2019053260020014
项目联系人:李媛
项目联系电话:15097376057
采购人:高邑县农业农村局
采购人地址:高邑县新城大街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1-84031262
代理机构:河北柏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东方魅力1-2-50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82976524
预算金额:34.972573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9年05月24日14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9-05-14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9-05-20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高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开标地点:高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企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需提供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5.拟承担项目经理为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查验)及装订成册的复印件(留存)一套,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2.资质证书;3.需提供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5.项目经理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如是法定代表人报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必须是本公司的在职在册人员,须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证明)。以上资料出示原件并留存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资料不全不予受理。
采购数量:1
技术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备注: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按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含政府采购供应商)进行登记注册的通知”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注册登记;未注册的潜在投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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