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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图书馆、方志馆、展示馆、市民中心(三馆一中心)建设项目项目管理及监理

2018-09-03 1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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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图书馆、方志馆、展示馆、市民中心(三馆一中心)建设项目项目管理及监理 关于《商丘市图书馆、方志馆、展示馆、市民中心(三馆一中心)建设项目管理及监理》招标文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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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图书馆、方志馆、展示馆、市民中心(三馆一中心)建设项目项目管理及监理
关于《商丘市图书馆、方志馆、展示馆、市民中心(三馆一中心)建设项目管理及监理》招标文件的疑问答复 
各投标单位: 
1.招标文件第20页“2.2.4(3)企业综合实力中的人员组织架构(9分): 
监理部各级人员配备齐全(总监、总监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人防监理人员、造价人员、监理员、安全员、见证取样员)齐全,得1分;缺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 
项目管理团队中,除项目负责人外, 
1、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且注册在本单位,每有一人得1分,最多得1分。 
2、具有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师且注册在本单位,每有一人得1分,最多得1分。 
3、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者暖通)且注册在本单位,每有一人得1分,最多得2分。 
4、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且注册在本单位,每有一人得1分,最多得1分, 
5、具有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且注册在本单位,每有一人得1分,最多得1分; 
6、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且注册在本单位,每有一人得1分,最多得1分; 
7、具有国家注册咨询工程师且注册在本单位,每有一人得1分,最多得1分。 
【此部分内容要求:评标时需要进行原件验证,每个人员只计一个证书一个专业】” 
此部分内容违反财政部令第87号第十七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将投标人的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作为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也不得通过将除进口货物以外的生产厂家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作为资格要求,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及“《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中第(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我方诉求:建议删除上述具体人员要求。 
回复:本项目属于项目管理及监理,不是单纯的监理项目,本项目的招标范围有设计管理的内容,故需求投标人在管理团队中配置相关设计类的人员,所需项目管理人员的专业、数量均是从项目需求实际出发,不存在违反财政部令第87号第十七条规定的情形; 
2.招标文件第20页“企业类似业绩得分(6分): 
2013年1月1日以来,企业具有总建筑面积不少于9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项目管理业绩或者项目管理含监理业绩的项目,每有1项得1分,满分6分。(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同时提供竣工验收证明资料,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此部分内容要求“项目管理业绩或者项目管理含监理业绩”与本项目招标公告中资格条件3.3业绩要求“项目管理或者监理业绩”不一致,招标公告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中的条款应与招标公告保持一致。 
另外此项要求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第第三条的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条明确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 
我方诉求:建议删除上述得分项 
回复:公告要求的资格项和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项均为“企业2013年1月1日以来具有不低于9万平方米的项目管理或者监理业绩(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并无冲突之处;本项目属于项目管理及监理,类似业绩要求项目管理或者项目管理含监理业绩并不属于特定行业的业绩,不违反招标投标法相关规定。 
3.招标文件第21页“企业资信获奖荣誉(17分) 
(1)2013年1月1日以来获得住建部表彰的优秀企业的得5分,本项满分5分。(提供表彰文件或证书,时间以证书颁发时间为准) 
住建部只在2014年8月对全国30家工程质量管理企业通报表扬,其中监理企业只有5家,此项等分单位范围很小。 
此项要求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条、第三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条第四款的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条明确规定: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条明确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条第四款明确规定: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结合以上三条,我方认为该条违反上述两条法律的有关规定,所以建议删除上述得分项。 
回复:本项目为市重点项目,项目管理目标:项目进度、安全、成本有序可控,质量合格且达到招标人要求,从项目实际管理成效需要出发,故要求投标人有项目质量安全管理显著证明,住建部通报表彰的质量安全优秀建筑业企业共有30家,作为质量安全管理成绩显著的建筑行业翘楚,我们向全国公开招标遴选优秀的投标企业来支持该项目的管理效果,本项目实行项目管理及监理,也为响应《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文)中培育全过程工程咨询的号召“鼓励投资咨询、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等企业采取联合经营、并购重组等方式发展全过程工程咨询”,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根据项目的实际需要和响应国务院相关鼓励政策欢迎优秀单位参与,不存在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做为限制的情形,并不存在违法招投标法第三十二条及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四条相关规定。 
4.招标文件第21页“企业资信获奖荣誉(17分) 
(2)2013年1月1日以来获得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称号的得4分。本项满分4分。(提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颁发的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时间以证书颁发时间为准。) 
此项要求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条、第三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条第四款的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条明确规定: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条明确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条第四款明确规定: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结合以上三条,我方认为该条违反上述两条法律的有关规定,所以建议删除上述得分项。 
回复:本项目为市重点项目,项目管理目标:项目进度、安全、成本有序可控,质量合格且达到招标人要求,根据项目的定位我们需要履约能力强、信用优良的投标单位来履行项目管理及监理合同,来保证日后项目的良好进行。作为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认定的“守合同重信用”单位具有示范性、参考性,这些都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要出发,且不存在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做为限制的情形,故不违反招投标法及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 
5.招标文件第21页“企业资信获奖荣誉(17分) 
(3)2013年1月1日以来获得中国建设监理协会颁发的全国先进工程监理企业称号的得2分。本项满分2分。(提供中国建设监理协会颁发的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时间以证书颁发时间为准) 
此项要求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条、第三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条第四款的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条明确规定: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条明确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条第四款明确规定: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结合以上三条,我方认为该条违反上述两条法律的有关规定,所以建议删除上述得分项。 
回复:本项目是项目管理及监理招标,且允许联合体,根据项目定位和项目实际需要,我们需要监理行业类优秀的投标单位来支撑项目的质量、安全、投资等目标的管控,故并不违反招投标法及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 
6.招标文件第21页“企业资信获奖荣誉(17分) 
(4)投标人为住建部确定的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企业,得6分;住建厅确定的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企业得3分。本项只计取最高分项,最多得6分. 
住建部在2017年5月份只选择在北京、上海、江苏、浙江、福建、湖南、广东、四川等8个省以及中国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等40家企业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具体名单见附件),此项只有8个省份(没有河南省)的40家企业(其中监理企业只有18家),此项等分单位范围很小。 
此项要求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二条第二条、第三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条第四款的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明确规定:投标人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涉。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条明确规定: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条明确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条第四款明确规定: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结合以上四条,我方认为该条违反上述两条法律的有关规定,所以建议删除上述得分项。 
回复:本项目为项目管理及监理招标,项目招标服务内容属于全过程工程咨询的范畴,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欢迎全国也包括河南等地的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企业参与投标,为响应住建部及河南省关于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的通知以及为了使本项目的项目管理及监理取得成熟的管理成效,根据项目实际出发需要具有全过程工程咨询管理经验或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试点的投标单位,且不存在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做为限制的情形。 
7.企业类似项目获奖荣誉(8分): 
2013年1月1日以来,已完成的项目管理工程或项目管理含监理的项目获得鲁班奖的每项得2分,获省级质量奖项的每项得0.5分。本项最高得8分,最多计4项。(提供合同、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时间以证书颁发时间为准) 
此项要求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条、第三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条第四款的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条明确规定: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条明确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条第四款明确规定: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结合以上三条,我方认为该条违反上述两条法律的有关规定,所以建议删除上述得分项。 
回复:本项目要求要求投标人提供获得过鲁班奖或省级质量奖项的业绩,不存在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做为限制的情形; 
8.招标文件封皮上“招标编号:商工程2018[359号]”与招标文件第一页“2.2招标编号:商工程[2018]359号;项目编号;商示财采[2018]202号”不一致。 
我方诉求:指明以哪个为准? 
回复:上述两个编号均为本项目的编号; 
9.招标文件第22页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四名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此项要求推荐四名中标候选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第五十三条明确规定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标候选人应当不超过3个,并标明排序。 
回复:本项目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2名 
项目名称:商丘市图书馆、方志馆、展示馆、 
市民中心(三馆一中心)建设项目项目管理及监理; 
招标编号:商工程[2018]359号; 
项目编号;商示财采[2018]202号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网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商丘华商物流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徐先生 
电   话:0370-3151659 
招标代理机构:中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纬五路政六街合作大厦B座20层 
联 系 人:何女士 
电   话:0370-2223196 
监督部门: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 
联系电话:0370-3168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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