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曲市国家粮食储备库及7个仓储设施改造建设项目(二标段)招标公告
一、本项目经那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那发改基建【2018】765号-那发改基建【2019】224号批准建设,招标文件已经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zb-nq-2019048。本项目现通过施工发包价招标方式随机抽取中标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二、招标项目概况
(2)范围:新建仓库7#、仓库8#,详见施工图与工程量清单;
(3)工程发包价:7778200.00元
(4)投标保证金要求80000.00元
四、资质资格要求。(有不良记录在公示期内的不得参与报名)
1、投标人须具备房建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建造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有不良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企业不得报名,具有有效的行贿档案查询记录;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五、购买招标文件及报名
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19年5月14日00时00分至2019年5月20日,登录西藏自治区招标投标网(http://www.xzzbtb.gov.cn/)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待自检可以接受招标人确定的工程图纸范围内的发包价(总价包干)及招标文件要求后,再自愿投标。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3日10时00分,地点为:那曲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西藏自治区建设网》、《西藏自治区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八、随机抽取中标人
招标人定于北京时间2019年6月3日10时00分在有关公正、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投标人的现场监督下,在那曲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开举行随机抽取活动,项目经理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必须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否则按废标处理,并计入不良行为记录。经评标委员会评审从符合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确定投标人顺序号,按规则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九、其他说明事项
开标时投标企业法人(或授权委托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同时参加现场开标,身份不一致或非本企业注册建造师的情况下取消其随机抽取活动资格。
十、其他
10.1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招投标现场开标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否则投标单位投该项目投标无效。投标企业在参加开标时应携带纸质版投标文件备用。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10.2根据《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调整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相关规定,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按此通知计取税金。
10.3区内、外企业须按藏建市管[2013]119号和藏建市管[2011]85号文件要求进行备案。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拟投入本项目的建造师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场参加。
10.4本项目执行《关于鼓励和支持建设类中央企业在藏属地法人注册的意见的通知》(藏建市管【2016】278号)的规定要求。
10.5本项目执行《建设类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招投标环节激励办法(试行)》的规定要求。
10.6中标单位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按照《那曲地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基本标准》执行,并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协议报住建、环保部门备案。
10.7按照中共那曲市委员会办公室、那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那曲市关于从源头治理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那委办〔2019〕9号)文件“招标投标前所有参与招投标企业须持有投标项目建设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出具的“无欠薪”证明,住建部门对招投标企业“无欠薪”证明、项目资金到位等情况进行审核把关后方可参与招投标”的要求,各投标企业须在项目开标前持企业法人委托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办事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企业鲜章到那曲市人社局开具“无欠薪”证明(证明中会注明有效期,在有效期内均可参与投标)并将该证明一并做到投标文件中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且在开标截止时间当天需送一份至那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管科。未开具企业“无欠薪”证明或证明超出有效期的企业,住建部门及招标单位一律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10.8中标单位要严格执行《关于在全区工程建设领域试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通知》(藏建市管〔2019〕38号)文件相关要求,规范建筑劳务用工管理,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10.9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850元,投标单位递交投标文件时以现金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相关凭证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提供,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不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单位,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
10.10本项目执行《关于转变我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的通知》(藏建招〔2018〕195号)文件,明确自2019年1月1日起,在全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施行银行保函或保单保函,线下采取账户转账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方式在开标现场不予认可。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那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宏达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那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院内地址:拉萨市海亮世纪新城b区63栋
邮编:852000邮编:850000
联系人:罗准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13989069992电话:13658983558
日期:2019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