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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机关劳务派遣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9-05-15 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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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机关劳务派遣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机关劳务派遣服务项目 品目 服
正文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机关劳务派遣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新疆煤炭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机关劳务派遣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机关劳务派遣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XMS2019-1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少龙

项目联系电话:0991-268103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青年路397号

联系方式:于周弘 于俊辉0991-2681172 268136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新疆煤炭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春娟 0991-4513695

代理机构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南昌路177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包号

采购名称

年度采购预算(万元)

项目基本情况

服务期限

XMS2019-10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机关劳务派遣服务项目

669万元/年,其中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社保、税费预算640万元/年,具体支付按照用工单位实际用工人数和工资标准结算;劳务派遣服务管理费预算29万元/年,具体支付按实际派遣人员和人均管理费计算。

本项目劳务派遣共90人,其中食堂工作人员50人,驾驶人员36人、文职人员4  人。该项目费用包括涉及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社保、税金、劳务派遣服务管理等所有费用。服务期内,除因人员数量调整增加以外,服务提供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劳务服务费。

项目服务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乌鲁木齐市天山区青年路397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青年路办公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321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人民路办公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五星南路198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五星南路办公区。

 

自签订服务合同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其他条件。2.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劳务派遣许可证》。3.主体信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活动要求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69.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5月15日 14:15 至 2019年05月29日 19: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南昌路177号新疆煤炭设计研究院资料楼4-9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须携带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劳务派遣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6月04日 11: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6月04日 11:00

六、开标地点:

新疆乌鲁木齐市南昌路177号新疆煤炭设计研究院 3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提示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