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A | 夏津县农村饮水安全攻坚一期工程村内工程设计 | 1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要求:(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申请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和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可靠的质量保障和售后服务;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行业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在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4.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网站(www.creditsd.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5.法律法规对合格供应商的其他要求、规定;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6.8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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