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 房屋修缮工程 1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及“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http://shixin.court.gov.cn/index.html)中未被列入联合惩戒失信人黑名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的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6.本项目招标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注: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 204.6870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