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川片区城市道路园林景观提升改造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NMCX19G-0005)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金川片区城市道路园林景观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呼和浩特金川资源经济开发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第七项第(二)款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工程设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工程设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第七项第(三)款;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9年05月17日08时30分到2019年05月21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06月10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招标投标中心六楼开标厅(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大学东街104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9年06月10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招标投标中心六楼开标厅(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大学东街104号)
七、其他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金川片区城市道路园林景观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已由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呼和浩特金川资源经济开发总公司,建设资金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政府资金100%。招标代理机构为内蒙古存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设计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金川片区城市道路园林景观提升改造工程项目
服务名称:工程设计
2、招标编号:NMCX19G-0005
3、项目地点:西部城区金川片区的五条道路(金一道、汇金道、金海路、金四路、金五路)。
4、招标内容:对5条市政道路(金一道、汇金道、金海路、金四路、金五路)进行改造,合理优化机动车道及道路两侧绿化带布局,并对周边绿化景观进行升级、同时适当的增加休闲步道、雕塑小品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概算编制等全部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5、标包划分:共一个标包。
6、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本次招标要求拟任本项目负责人具备园林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所要求的条件必须同时满足。
(四)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5月17日至2019年5月21日(国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不休息,北京时间,下同),每天8:30至12:00,14:30至17:00,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21日17:00时,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内蒙古存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一部。
3、报名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街亚辰商务中心14楼。
4、携带资料:
4.1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及类似项目设计业绩。
4.2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被授权人参加报名的必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4.3投标人近一年为企业员工缴纳社保资金的凭证;投标人近一年的纳税证明(以税务机关出具的税收缴款书或银行扣税凭证为准)。
注:(1)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A4纸)两套,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所提供的资质文件中如有虚假情况,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投标资格。资料提供不全者视为报名不合格。
(2)证件原件的复印件内容须与原件一致,否则视为报名不合格。
(3)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与税务登记证实行“三证合一”的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5〕50号)。
(4)投标人在报名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五)资格审查: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具体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5月17日至2019年5月21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国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不休息,北京时间),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大学东街亚辰商务中心14楼内蒙古存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一部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在内蒙古存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现场领取纸质版招标文件后,在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心(http://www.nmggcztb.cn/)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领取方式详见招标文件下载页面。
注:投标人在平台上申请下载招标文件,只有通过申请复核的投标人才可以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一旦超时相关操作将无法进行。
3.招标文件出售: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9年6月10日,上午9:00。
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招标投标中心六楼开标厅(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大学东街104号)。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时间及媒介:
1、发布时间:2019年5月16日16:00至2019年5月21日17:00
2、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心
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3、发布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
http://www.nmggcztb.cn
http://www.nmgztb.com.cn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呼和浩特金川资源经济开发总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金五路
邮政编码:010010
联系人:王部长
联系电话:0471-3602465
招标代理:内蒙古存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街亚辰商务中心14楼
联系人:金咏慧 李唐玲
联系电话:0471-4675101/0471-4675105-8007
电子邮箱:nmcxzb@163.com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管理科。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呼和浩特金川资源经济开发总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金五路
联系人:王部长
电话:0471-360246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存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街亚辰商务中心14楼
联系人:金咏慧 李唐玲
电话:0471-4675101
电子邮件:nmcx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