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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表演艺术咨询委员会第五届“京津冀”非物质文化遗产联展二楼展厅竞争性磋商公告

2019-05-17 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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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表演艺术咨询委员会第五届京津冀非物质文化遗产联展二楼展厅(项目编号:JJZC-2019-0511)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 2019-05-16 所属地区: 天津市 截止日期: 2019-05-27 天津市表演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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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表演艺术咨询委员会第五届“京津冀”非物质文化遗产联展二楼展厅(项目编号:JJZC-2019-0511)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 2019-05-16
所属地区: 天津市
截止日期: 2019-05-27
天津市表演艺术咨询委员会第五届“京津冀”非物质文化遗产联展二楼展厅(项目编号:JJZC-2019-0511)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市表演艺术咨询委员会 第五届“京津冀”非物质文化遗产联展二楼展厅 (项目编号:JJZC-2019-0511)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 天津市表演艺术咨询委员会 委托,天津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将以 竞争性磋商 方式,对 第五届“京津冀”非物质文化遗产联展二楼展厅 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第五届“京津冀”非物质文化遗产联展二楼展厅
2.项目编号:JJZC-2019-0511
二、项目内容(包括主要标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并注明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参与。)
1.项目内容:关于第五届“京津冀"非物质文化遗产联展二楼展厅展览方案的撰写、规划与设计,制作、搭建、布展、撤展工作
包号 采购目录 简要技术要求 预算(万元)
第1包 其他文化艺术服务 60
三、项目预算
60.0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应明确符合资格要求须提供的具体证明材料)
1、供应商须具备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或开标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有效票据凭证原件; 4、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原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需提供承诺书原件; 6、若供应商若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若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授权人身份证; 7、供应商应提供“真诚投标承诺书”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2019-05-16到 2019-05-23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天津市河北区狮子林大街200号泰鸿大厦七层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 供应商必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网址:www.tjgp.gov.cn)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售价(元): 500.00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19-05-27 09:00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19-05-27 09:00
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天津市河北区狮子林大街200号泰鸿大厦七层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郭凯
2.联系电话:13820474851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表演艺术咨询委员会
2.采购人地址: 天津市和平区大理道44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刘立元:23003861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北区狮子林大街200号泰鸿大厦七层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26292316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收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谈判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表演艺术咨询委员会、天津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天津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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