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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第二实验学校教学楼屋面防水、学生活动场地、走廊文化、活动室改造及校园维修工程监理招标公开招标公告

2019-05-20 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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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第二实验学校教学楼屋面防水、学生活动场地、走廊文化、活动室改造及校园维修工程监理招标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吉林省第二实验学校教学楼屋
正文内容

吉林省第二实验学校教学楼屋面防水、学生活动场地、走廊文化、活动室改造及校园维修工程监理招标公开招标公告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吉林省第二实验学校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吉林省第二实验学校教学楼屋面防水、学生活动场地、走廊文化、活动室改造及校园维修工程监理招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吉林省第二实验学校教学楼屋面防水、学生活动场地、走廊文化、活动室改造及校园维修工程监理招标

项目编号:CEITCL-JL-ZCFW-19052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博

项目联系电话:1584310506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吉林省第二实验学校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南湖新村中街421号

联系方式:周老师0431-8511682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博15843105066 0431-81618780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深圳街与浦东路交汇虹湾国际A座15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公告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资质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2 项目经理要求:投标申请人须拟派1名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建筑工程专业)资格,且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应未担任其他在监建设工程项目。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总监理工程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4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5-2017年或2016-2018年)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5 业绩要求:近三年(2016年-2018年)至少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6信誉要求:企业信誉良好,无行贿犯罪行为,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须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信用记录网页截图加盖公章证明。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 外埠投标企业需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30号、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办理相关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5月20日 08:30 至 2019年05月24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深圳街与浦东路交汇虹湾国际A座15楼

招标文件售价:¥8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6月11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6月11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深圳街与浦东路交汇虹湾国际A座15楼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CEITCL-JL-ZCFW-19052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省第二实验学校教学楼屋面防水、学生活动场地、走廊文化、活动室改造及校园维修工程监理招标, 已由已由相关单位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吉林省第二实验学校。建设资金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吉林省第二实验学校教学楼屋面防水、学生活动场地、走廊文化、活动室改造及校园维修工程监理招标

2.2招标范围及内容:全部工程全过程监理服务

2.3建设地点:吉林省第二实验学校。

2.4监理周期:与建设工程施工工期相对应,所有监理档案资料须通过备案审核。

2.5监理服务质量及工程质量: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项目经理要求:投标申请人须拟派1名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建筑工程专业)资格,且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应未担任其他在监建设工程项目。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总监理工程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4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5-2017年或2016-2018年)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

3.5 业绩要求:近三年(2016年-2018年)至少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3.6信誉要求:企业信誉良好,无行贿犯罪行为,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须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信用记录网页截图加盖公章证明。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外埠投标企业需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30号、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办理相关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3.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5月20日至2019年05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在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深圳街与浦东路交汇虹湾国际A座15楼招标一部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被授权人须携带下列资料,需提供复印件的应加盖公章(鲜章):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或与资质证书副本(有二维码的)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3)总监理工程师国家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6月11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深圳街与浦东路交汇虹湾国际A座15楼开标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财经报网、中国采招交易网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省第二实验学校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南湖新村中街421号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0431-85116821

招标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深圳街与浦东路交汇虹湾国际A座15楼

联 系 人:李博

联系电话:15843105066  0431-81618780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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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提示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