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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河宿迁港产业园物流企业服务中心展厅设计施工项目采购公告

2019-05-22 1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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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河宿迁港产业园物流企业服务中心展厅设计施工项目采购公告 宿迁国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宿迁市运河港区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就运河宿迁港产业园物流企业服务中心展厅设计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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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河宿迁港产业园物流企业服务中心展厅设计施工项目采购公告
     宿迁国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宿迁市运河港区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就运河宿迁港产业园物流企业服务中心展厅设计施工项目进行网上竞争性磋商,欢迎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一)项目名称:运河宿迁港产业园物流企业服务中心展厅设计施工项目
(二)采购编号:E3213010313201905124-1
(三)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约95万元
(四)主要内容:本项目为运河宿迁港产业园物流企业服务中心展厅设计施工项目,涉及总建筑面积约280平方米(最终以审核后的施工图面积为准)。包括展厅装饰(含布展)设计、施工、工程竣工验收以及提供其他全部相关服务,项目总投资额约95万元。
二、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明文件(“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2018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指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的不需提供);
3、2018年10 月以来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指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二)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公告“四、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为准)。
(三)供应商资质类别和等级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
(1)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企业资质的;
(2)同时具备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丙级及以上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企业资质的;
(3)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四)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如联合体投标的,由施工单位提供。
(五)投标人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六)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 2 个。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协议书);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设计或施工资质和相应能力;
(4)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6)施工单位为牵头人,由牵头人提交投标保证金、获取招标资料等。。
(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磋商申请均将被拒绝。
三、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细则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评标办法部分。
四、供应商信用信息
(一)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江苏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gov.cn)。
(二)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资格审查结束前。
(三)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方式:由采购人在资格审查现场查询信用信息,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网页截屏应当留有(或注明)查询时点的网页地址和网络时间标记。信用查询记录(网页截屏和《政府采购信用信息查询使用情况说明》)由采购人授权的经办人签字确认。
(四)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在政府采购评审中,采用综合评分法的,供应商信用评价结果为三星的扣2分,评价结果为二星的扣3分,评价结果为一星的扣4分;采用最低价评标价法的,评价结果为三星的给予1%的价格加成,评价结果为二星的给予2%的价格加成,评价结果为一星的给予3%的价格加成。
五、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
(一)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时间:2019年05月22日8:30至2019年05月28日 17:30。
(二)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提供的时间内,使用CA锁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sqzwfw.gov.cn/),点击“投标人登录”进入系统,从“采购文件获取”栏目获取磋商文件。供应商成功获取文件后,可通过电子服务平台打印“采购文件获取的回执”。磋商文件获取费用:每套人民币200元整,使用网上银行购买,售后不退。。
(三)供应商网上获取磋商文件需申领CA锁,可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CA及电子签章在线办理系统(http://ca.sqsoft.net/)进行在线办理,咨询电话:0527-84396015。因供应商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磋商的,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在网上获取磋商文件时,供应商需在系统中登记参与竞争性磋商活动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姓名和身份证(系统设置只能输入1人信息)。磋商前,供应商可以在系统中自行变更参与磋商活动人员信息。
(五)本项目分   
1   个分包。
供应商未按要求获取磋商文件导致无法参与磋商的,后果自负。
六、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一)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19年06月03日 14:30
(二)磋商地点: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宿迁市洪泽湖路889号“便民方舟”2号楼11层)
(三)供应商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下同)前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到(以完成上传为准)电子交易平台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代理机构:宿迁国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芸
联系电话:15996785099
传真电话:         
/
联系地址:宿城区千百美商务广场北楼东座1401室
邮政编码:223800
采购人:宿迁市运河港区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焦主任
联系电话:13485096221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        
八、本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采购公告发布媒体: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九、以上公告内容如有变动,将在相关媒体上另行通知。
宿迁市运河港区开发有限公司
宿迁国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0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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