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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娥江“一江两岸”文创大走廊建设一期工程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

2019-05-23 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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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娥江一江两岸文创大走廊建设一期工程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 招标编号:2019(132)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曹娥江一江两岸文创大走廊建设一期工程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
正文内容
曹娥江“一江两岸”文创大走廊建设一期工程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
招标编号:2019(132)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曹娥江“一江两岸”文创大走廊建设一期工程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项目名称)已经虞发改投-(9)【2019】1号、2号、3号、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绍兴市上虞区虞舜旅游实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绍兴市上虞区虞舜旅游实业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同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位于绍兴市上虞区。
2.2 项目概况:项目位于绍兴市上虞区,其中中华孝德园城市公园改造项目,面积约32万㎡;中华孝德园风情街改造项目,面积约2.4万㎡;曹娥江湿地文化公园改造项目以及江上花海婚纱摄影基地和农耕教育基地建设项目,面积约18.7万㎡。
本次招标总投资约7509万元,其中中华孝德园城市公园改造项目4122万元,中华孝德园风情街改造项目800万元,曹娥江文化湿地公园改造提升项目1998万,江上花海婚纱摄影基地和农耕教育基地建设项目589万元。
2.3 招标范围:本项目共由4大块组成,分别为中华孝德园城市公园改造项目、中华孝德园风情街改造项目、曹娥江湿地文化公园改造项目、江上花海婚纱摄影基地和农耕教育基地建设项目,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项目以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方式发包委托建设,包括项目的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及预算)、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建安工程施工、采购、验收、移交、备案、质保期保修、负责管理协调各分包单位、供应商的配合工作。
2.4工程类别:  /    。
2.5 计划工期:总工期为330日历天。其中分阶段工期: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5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7月31日前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8月31日前完成全部施工图设计及预算;12月31日前完成江上花海婚纱摄影基地和农耕教育基地建设项目;2020年5月31日前竣工验收合格。
2.6 质量要求:①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的设计标准、设计规范、设计规程及相关规定②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质量验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满足下列设计或施工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投标人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投标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在满足3.1的条件下,还应满足下列要求:1、牵头人须为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授权联合体牵头人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5、投标文件递交后,联合体成员不得变更。
其他要求:省外企业须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备案(有效期内),省内企业不作要求。
3.3项目负责人资格:需满足下列设计或施工资质条件:
如为设计资质单位参加投标,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风景园林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并提供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6个月在该投标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
如为施工资质单位参加投标,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根据建建发(2015)54号文件精神,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无法录入的,视同施工项目负责人存在在建工程。
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风景园林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并提供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6个月在该投标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
3.4投标人业绩: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以来须承接过单个合同金额在4000万元及以上风景园林类EPC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施工许可证,且三者一致、不可缺一,若无法体现项目特征的,需提供相关业主单位证明文件,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双方的业绩均可)。注:风景园林类业绩指景区、公园、游乐场、公园式墓园等地域的综合性风景园林工程建设。
3.5其他要求:本工程不接受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参与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报名时间、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从发布公告之时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4.3、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用CA数字证书登录“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本公告下方点击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4.4、未取得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办理办法请登录“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交易主体注册”栏目进行操作。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6月24日09时00分;
5.2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拒收。
6.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 :2019年6月24日09时00 分  
2、 开标地点:绍兴市上虞区公共交易资源交易中心309室(绍兴市上虞区便民中心三楼)
7、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捌拾万元整
开户银行:浙江上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百官支行
账号名称: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虚拟子账号:201000167905864000700
备注:各投标人在电子招投标过程中碰到系统技术问题请咨询:新点软件客服电话:4009980000;新点技术人员:0575-89292593;CA电子签章问题请咨询:天谷软件客服电话:4000878198。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绍兴市上虞区虞舜旅游实业有限公司
地    址:上虞区舜耕大道618号 
邮    编:312300                         
联 系 人:郭先生                                
电    话:13567533802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同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虞区五洲大厦6楼
邮    编:312300                         
联 系 人:赵敏铭   
电    话:18457592723
 2019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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