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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水县滨河北路民族特色景墙浮雕工程 邀请招标公告

2019-05-24 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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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水县滨河北路民族特色景墙浮雕工程 邀请招标公告 陵水县滨河北路民族特色景墙浮雕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陵水黎族自治县民族事务局,现对项目进行邀请招标,兹
正文内容
陵水县滨河北路民族特色景墙浮雕工程 邀请招标公告 
陵水县滨河北路民族特色景墙浮雕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陵水黎族自治县民族事务局,现对项目进行邀请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参加竞争性谈判。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内容及范围
1、项目名称:陵水县滨河北路民族特色景墙浮雕工程。
2、建设地点:陵水黎族自治县。
3、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是对陵水县滨河北路的具有民族特色的景墙进行浮雕,主要包含浮雕7块,红紫铜材质。
4、招标范围:工程施工总承包。
5、计划工期:45日历天。
6、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二、招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有效证件;(如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则提供三证合一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即可)及有效地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盖公章);
 
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近三年内完成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要求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网上截图打印盖公章;
 
5、供应商须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网上截图打印盖公章;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7、2016年01月1日至今:
 
(1)投标资格没有被取消、暂停;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3)未在被行政主管部门作出取消投标资格处罚期内;
 
(4)投标人无不良记录。提供信誉承诺书,格式自拟。
 
8、供应商须提供2016年度到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未满年度要求新成立的企业,以企业成立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为准,提供财务报表);
 
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投标时必须提交以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审核。
三、谈判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05月24日 08:30 至 2019年05月31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陵水黎族自治县建设路156号;
3、获取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②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注:以上资料验原件并提供完整一套复印件留存我单位,且必须加盖供应商原始公章。
4.公告发布媒介:陵水县人民政府网。
四、递交谈判响应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05月31日18时30分;
2、开标时间:2019年06月5日;
3、开标地点: 陵水黎族自治县建设路154号3楼D308;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陵水黎族自治县民族事务局
地址:陵水县建设路154号
    联系方式:李先生 13976966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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