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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市十里铺大道粮食物流园段建设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2019-05-24 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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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市十里铺大道粮食物流园段建设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冶招[2019] 148 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大冶市十里铺大道粮食物流园段建设工程项目已由相关部门(项目审批、核准或
正文内容
大冶市十里铺大道粮食物流园段建设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冶招[2019]  148  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大冶市十里铺大道粮食物流园段建设工程项目已由相关部门(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017-420281-78-03-139945(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大冶湖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湖北大冶湖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大冶市十里铺大道粮食物流园段 
2.2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十里铺大道粮食物流园段建设工程, 北接长乐东路设计止点,南止粮食物流园出入口,道路全长180m,道路红线宽25m,其中机动车道宽15m。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排水工程及交通工程。
2.3 本招标项目的最高限制价(人民币):伍佰贰拾壹万玖仟贰佰玖拾柒元整(¥5,219,297.00元)
2.4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
 
2.5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2.6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7其他:质量要求:符合设计要求,达到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2016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完成过 一项单价合同金额520万的市政道路工程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公示网上截图、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不含临时证)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施工员、质量员必须具有合格的岗位证书,安全员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法人营业执照;
 
3.4信誉要求:没有被责令停业;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财产没有被接管或冻结;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投标人提供信誉声明书)。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的项目经理近三年(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推算,下同)没有行贿犯罪记录声明书。
 
3.6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须通过“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对投标企业进行信用查询,投标企业若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其投标无效,查询结果以开标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7依据《黄石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定分离的程序与方法(试行)》的通知(黄公共资源局发〔2018〕27号)、《黄石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定分离定标工作指导规则(试行)》的通知(黄公共资源局发〔2018〕28号),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法实施招投标活动,有关条款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合格制),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黄石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市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黄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会员网上注册指南》(网址:http://www.hsztbzx.com)。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19年05月 23  日至2019年05月 29  日23:3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市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市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包括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06月18日09 :00:00时,接收文件开始时间2019年06月18日08:3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两种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1)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登录“市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2)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湖北省黄石市大冶市大棋西路二号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1开标厅。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5.2 根据本章第 5.1 款的规定,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只要出现任何一种投标文件应当拒收的情形,其投标将被拒绝。 
 
5.3 投标人代表还须携带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 CA 数字证书,到开标现场(唱标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工作。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湖北省政府采购网、黄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大冶政府网(招投标板块)上发布。
注意事项:
因招标公告模板框架及字数限制,针对投标人的其它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北大冶湖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大冶市总部经济中心
联系人: 金先生
联系方式:18327820171   0714-8872961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黄石市楠竹林四房花苑9栋16楼1603室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17371774857
2019年 05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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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