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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粮食局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2019-05-24 1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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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粮食局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湖南昊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长沙县粮食局的委托,对长沙县粮食局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正文内容
长沙县粮食局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湖南昊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长沙县粮食局的委托,对长沙县粮食局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及预算金额
1、采购项目名称:长沙县粮食局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2、政府采购编号:20190224           
3、委托代理编号:HNHK-2019ZC024
4、采购项目预算:2345173元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名
项目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采购预算(元)
1
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设备
详见第四章技术规格、
参数及要求
1批
2345173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根据采购项目特点选择)
(1)强制采购: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属于应当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
(2)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
(3)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2、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2017年度或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其他说明:①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实行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请自行在响应文件中注明)
②以上基本资格条件中所指的近三个月是指:2018年11月~2019年4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
2、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无 。
4、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长沙政府采购网》(http://changs.ccgp-hunan.gov.cn)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2、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3、招标文件的纸质和电子版本,以在政府采购网站公告的为准。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9年6月14日9 时00 分(北京时间),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 2019年6月14日 9 时00 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相应开标室。
4、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六、招标文件公告期限:
招标文件公告期限:2019 年5月24日 17:00 时至2019年5月31日 17:00 时止(5个工作日)。
七、疑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选择以书面的形式或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答疑专区”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但选择在“答疑专区”质疑的不能作为今后有效投诉的依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书面质疑7个工作日内或及时在“答疑专区”做出答复。
八、投标保证金
1、递送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交付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万陆仟元整(¥46000.00)。
2、缴纳时间:2019年6月14日 9:00时前(含),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
3、缴纳方式:银行转账、或银行汇票,从投标人基本账户缴入到如下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账户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投标人获取的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账号(具体获取方式和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4、投标保证金账号获取:
4、投标保证金账号获取:
4.1投标人须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可下载或打印),该信息单注明的账号为缴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子账号,请注意保密。
4.2、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缴纳,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缴纳。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方缴纳。
4.3、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获取的账号信息单准确填写银行付款账单。投标人可通过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查询本单位投标保证金到账和退还情况。
4.4、对项目本次招标出现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退还至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原缴纳账户。项目重新组织招标采购时,投标人需按规定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并缴纳投标保证金。
5、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九、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采 购 人:长沙县粮食局    
联 系 人:胡科长
电    话:0731-84022421
地    址:长沙县望仙东路598号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昊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女士 章先生         
电    话:0731-86969178   
地    址: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元路以北开元鑫阁2栋6楼H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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