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标时间:2019年06月05日14时00分
项目名称:公安局****机房建设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9053120020100
项目联系人:郭俊燕
项目联系电话:15343161976
采购人:香河县公安局机关
采购人地址:香河县新开街66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6-8322700
代理机构: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大街88号翰林观天下23号楼20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68099823
预算金额:32.8154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9年06月05日14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9-05-28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9-05-31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相关资料到香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取,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其它
招标文件售价:0元
开标地点:香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2 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规定;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需具有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甲级);3.投标单位自行网上查询无行贿记录(http://www.court.gov.cn/wenshu.html);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招标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若投标人存在不良记录(包含: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竞争性谈判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参谈文件将按废标处理;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及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近3个月社保金缴纳证明(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会)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受托人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近3个月社保金缴纳证明(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
采购数量:1
技术要求: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验收标准(详见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备注: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潜在投标人如未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2、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要求,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现已正式投入使用。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可直接获取文件,各市场主体登录系统后,可通过地图选择“廊坊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打开【业务管理-填写投标信息】菜单,选择交易类型后,在项目列表中选择对应项目,点击项目最右测的+符号,在打开页面中填写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后,进行【确认投标】操作,之后再到【文件下载】菜单中下载招标文件,可参考“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廊坊市首页【常用下载】栏目中的《投标人投标操作手册》。未经主体注册登记的供应商,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 )”廊坊市首页“通知通告”中“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因投标人或供应商自身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进行主体注册、确认投标等问题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或供应商自行承担。主体注册投标咨询电话:400-998-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