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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东北师范大学环境学院高效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联用系统(进口)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2019-05-27 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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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东北师范大学环境学院高效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联用系统(进口)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中资国
正文内容

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东北师范大学环境学院高效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联用系统(进口)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东北师范大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东北师范大学环境学院高效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联用系统(进口)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资格后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东北师范大学环境学院高效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联用系统(进口)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ZZ91302HW0431006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若冰

项目联系电话:0431-8788882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东北师范大学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

联系方式:于老师0431-8509907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若冰0431-87888828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朝阳区湖西路1420号院内中资招标办公楼(近湖西路与延安大街交汇)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项目编号:ZZ91302HW04310062

一、招标条件

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东北师范大学的委托,对招标编号为ZZ91302HW04310062的“东北师范大学环境学院高效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联用系统(进口)设备采购”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投标人,采购人为东北师范大学。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东北师范大学环境学院高效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联用系统(进口)设备采购;

2.2 招标范围:高效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联用系统;数量:1套。(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供货要求”);

2.3 供货地点:东北师范大学环境学院;

2.4 交付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4个月内完成交付;

2.5 采购预算:28.5万美元;

2.6 质量要求:符合相关国际标准;

2.7 质保期:生产厂家质保至少一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能力提供相应产品和服务的生产厂家或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销售商。

3.3提供近三年(2015-2017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现有年份即可)

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中投标人近三年须无行贿犯罪记录。

3.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近三年内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根据教育部审计要求,不接受涉及我校刑事案件的投标人报名。

四、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融资担保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19年5月27日至2019年6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法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长春市朝阳区湖西路1420号院内中资招标办公楼(近湖西路与延安大街交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8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18日9时00分,地点为人民大街5268号东北师范大学七号楼4楼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东北师范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网页》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东北师范大学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

联系人:于老师

联系电话:0431-85099072

技术联系人:鲁老师、秦老师

联系电话:13504701306、13504462528

 

采购代理机构: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湖西路1420号院内中资招标办公楼(近湖西路与延安大街交汇) 

联系人:王若冰

电  话:0431-87888828

九、东北师范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为落实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查处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恶意竞标、强揽工程等招标采购过程中出现的黑恶行为,面向全社会征集举报线索,举报方式如下:

  1.通过东北师范大学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保卫处304室)接待师生举报;

  2.通过投寄举报信件至专用举报箱举报(举报箱分别设置在本部校区西门与净月校区雕塑门);

  3.通过电话举报(0431-85099946、0431-85099208);

  4.通过电子邮箱举报(bwc@nenu.edu.cn);

5.通过东北师范大学“安全小哨兵”网络平台举报。

 

 

2019年5月28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能力提供相应产品和服务的生产厂家或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销售商。3.3提供近三年(2015年-2017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现有年份即可)。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5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中投标人近三年须无行贿犯罪记录。3.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近三年内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8根据教育部审计要求,不接受涉及我校刑事案件的投标人报名。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96.3764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5月27日 09:00 至 2019年06月03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朝阳区湖西路1420号院内中资招标办公楼(近湖西路与延安大街交汇)

招标文件售价:¥8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长春市朝阳区湖西路1420号院内中资招标办公楼(近湖西路与延安大街交汇)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6月18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6月18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人民大街5268号东北师范大学七号楼4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投标提示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