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危险品牵引车采购 | ||
品目 |
货物/通用设备/车辆/牵引汽车/其他牵引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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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厦门驿鸿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 ||
行政区域 | 厦门市 | 公告时间 | 2019年05月30日 11:21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9年05月30日 08:00 至 2019年06月14日 18: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3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厦门市湖滨南路57号金源大厦10楼 | ||
开标时间 | 2019年06月19日 09:00 | ||
开标地点 | 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厦门市湖滨南路57号金源大厦10楼)开标大厅 | ||
预算金额 | ¥116.7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罗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2-2297862 | ||
采购单位 | 厦门驿鸿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 ||
采购单位地址 | 厦门市思明区吕岭路468号6楼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92-5236156 | ||
代理机构名称 | 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厦门市湖滨南路57号金源大厦10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罗先生0592-2297862 | ||
附件: | |||
附件1 | 供应商报名表 .doc |
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受厦门驿鸿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危险品牵引车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危险品牵引车采购
项目编号:2019-ZS2187-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592-229786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厦门驿鸿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吕岭路468号6楼
联系方式:0592-523615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罗先生0592-2297862
代理机构地址: 厦门市湖滨南路57号金源大厦10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合同包 |
品目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台) |
备注 |
一 |
1-1 |
危险品牵引车 |
2 |
不含半挂车 |
说明:本项目为整体采购,投标人应对所有品目号内容进行完整响应,不允许拆分投标。其他见本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1.投标人应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2.1属国家发改委或工信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的车型,并提供公告的部委名称及公告批次号;2.2投标车型整车通过3C认证,并提供3C认证证书复印件2.3列入生态环境部(原环境保护部)《机动车环保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总》表内产品,可在环境保护部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vecc-mep.org.cn)查询相关信息。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相关截图、清单等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3.投标人必须提供单位负责人对投标人代表的授权书原件(投标人代表不是单位负责人的)及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16.7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5月30日 08:00 至 2019年06月14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厦门市湖滨南路57号金源大厦10楼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或邮寄购买,供应商应办理报名并购买采购文件,否则,不具备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资格;报名及购买采购文件联系方式:联系人:胡小姐,电话:0592-2202255 2207755报名邮箱:2048632559@qq.com传真:0592-2212277、2231155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6月19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6月19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厦门市湖滨南路57号金源大厦10楼)开标大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标书费缴交账户
收款人户名: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3510 1583 0010 5250 6037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厦门禾祥支行
(2)采用邮寄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应将已填写相关内容的《供应商报名表》发至以上报名邮箱,并致电胡小姐确认是否报名成功,办理报名手续且取得纸质版采购文件视为报名成功,电子版采购文件仅供参考;《供应商报名表》格式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本项目公告的附件下载。
(3)若为第二次及以后的采购,前次已报名的供应商仍应重新办理报名手续。
(4)未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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