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环市档案馆浮雕项目(EPC)的资格预审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玉环市档案馆浮雕项目(EPC)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玉环市档案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本项目系玉环市档案馆浮雕项目(EPC),项目地址位于玉环市档案馆新馆一楼大厅;
2.2 本项目造价:约89.9万元;
2.3 招标范围:高约7.4米,宽约6.3米紫铜锻造高浮雕的设计、制造及安装等;
2.4 本次招标分为:一个标段;
2.5 要求工期:80天;
2.6 质量标准: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具有雕塑设计、制造、施工能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雕塑(雕塑工艺品)设计、制造、施工或安装。(若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不能体现上述内容,须出具原发证机关的相关证件)。
3.3、项目负责人具有全国城市雕塑建设指导委员会颁发的《城市雕塑创作设计资格证书》。
3.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预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3.1—3.3。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将不予以发售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的发售:
4.1、发售时间:公告发出至投标截止时间。(节假日除外)
4.2、发售地点:玉环市玉城街道东城路115号
4.3、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a、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并加盖公章);
b、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并加盖公章);
c、证明资格其它相关资料(复印件各1份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5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视需要自行前往现场进行踏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19年6月5日 09时30分00秒
递交方法: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纸质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分别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玉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玉环市新城中路与长治路(南一路)交叉口)二楼开标室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递交地址:玉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玉环市新城中路与长治路(南一路)交叉口)二楼开标室1。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 2019年6月4日16时30分00秒;请投标人在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保证金缴纳并确认成功入账。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9年6月5日 09时30分00秒
开标地点:玉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玉环市新城中路与长治路(南一路)交叉口)二楼开标室1。
七、其他公告内容:无
八、联系方式
· 招 标 人:玉环市档案局
· 地 址:玉环市玉城街道
· 联 系 人:叶先生
· 电话:13736673099
· 招标代理机构:台州三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玉环市玉城街道东城路115号
· 联 系 人:陈先生
· 电 话::0576-80732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