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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吴镇雕塑采购及安装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2019-05-31 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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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吴镇雕塑采购及安装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
正文内容
东吴镇雕塑采购及安装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经宁波市鄞州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现就东吴镇雕塑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要求且具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NBRL-19070     
二、采购组织方式:委托代理机构采购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子包号、采购内容、数量、采购需求、采购预算、最高限价
子包号
采购内容
数量
采购需求
采购
预算
最高
限价
子包一
雕塑
1批
简要采购需求:东吴镇改造企业厂房所需的雕塑,包括龙图腾球型陶瓷雕塑、松枝陶瓷雕塑等;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中的内容。
39万元人民币
37.16万元人民币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下列投标人资格条件,且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结果确定为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中标候选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结果确定为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采购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二)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六、采购文件的发售:
 
1、报名时间:2019年5月31日起至2019年6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2、报名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供应商直接登陆“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供应商网上报名操作指南》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位置:“首页-办事指南-省采中心-网上报名”(http://www.zjzfcg.gov.cn/bs_other/2018-03-30/12002.html)。
 
3、供应商已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政采云平台注册登记的,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如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
 
4、采购文件售价: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采购文件请至公告附件处下载。
 
5、其他:标书费在开标时现场缴纳。
 
七、投标保证金:6000元人民币。 投标人须于2019年6月20日9:30(北京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支票、电汇形式交至代理机构(以实际到账为准),开户银行、户名、帐号,财务室联系人如下: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实际转账开户行请选“宁波银行总行营业部”)  
 
户    名:宁波瑞林招标有限公司    
 
账    号:12010122000560368
 
财务室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0574-28830072。
 
投标人须按上述要求,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务必在用途栏中注明投标项目编号。投标保证金以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保证金汇(转)款手续办理时间、资金在途时间等,确保投标保证金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到达保证金帐户。
 
八、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须于2019年6月21日9:30(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到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鄞州区惠江路567号,鄞州区妇儿医院对面,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5楼,具体开标厅号见大厅大屏幕),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九、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将于2019年6月21日9:30(北京时间)在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进行开标,(鄞州区惠江路567号,鄞州区妇儿医院对面,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5楼,具体开标厅号见大厅大屏幕),投标人需派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公开招标采购文件下载地址:
 
浙江政府采购网。
 
十一、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采购人: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人民政府;
 
地址:鄞州区东吴镇镇南路1号;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574- 88489125;
 
代理机构:宁波瑞林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南部商务区雷孟德旅游大厦20楼2002室。
 
联系人(本项目联系人):王泽、潘佳琼;
 
联系电话:0574-28830072 ;传真:0574-28830650;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及投诉受理部门:宁波市鄞州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4-87521835。
 
十二、 本政府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注意事项:
1、根据税总发(2016)75号文件规定,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须提供开票资料,开票资料内容包括:单位名称(不得为自然人);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
 

投标提示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