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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晴隆县殡仪馆建设项目(二期)

2019-06-04 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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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晴隆县殡仪馆建设项目(二期) 施工重新招标的情况说明 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晴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晴隆县殡仪馆建设项目(二期)于2018年11月7日开标,确定本项
正文内容
关于晴隆县殡仪馆建设项目(二期)
施工重新招标的情况说明
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晴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晴隆县殡仪馆建设项目(二期)于2018年11月7日开标,确定本项目工程第一中标人为贵州盘化建设有限公司。于2018年11月9日至2018年11月13日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后,无任何异议,并于2018年 11 月 14 日发出中标通知书。贵州盘化建设有限公司于2018年11月23日接到中标通知书后,截止2019年 1 月 21日前已超期60日未到我单位洽谈了解项目相关情况并缴纳履约保证金,违反了《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相关规定。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规定:“第六十二条”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其他形式履约担保的,中标人应当提交;未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项目。因本项目为民生项目、工期紧、任务重,为保证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及工期,我局于2019年1月4日发函到贵州盘化建设有限公司。2019年1月23日我局收到贵州盘化建设有限公司致函说明决定自愿放弃第一中标人的中标资格。
经我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第一中标人未按时履约并自愿放弃中标资格,为此,我局建议不顺延第二中标候选人为该项目为中标人,主张进行重新招标,望相关部门给予批准。
                               晴隆县民政局
2019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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