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牌楼农场鱼饲料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饲料
|
||
采购单位 | 喀什牌楼农场有限责任公司 | ||
行政区域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19年06月05日 13:26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9年06月05日 13:22 至 2019年06月19日 20: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喀什市艾尔斯兰汗南路3号星城酒店8楼 | ||
开标时间 | 2019年06月25日 16:00 | ||
开标地点 | 喀什银瑞林国际大酒店6楼会议室 | ||
预算金额 | ¥105.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赵健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899185222 | ||
采购单位 | 喀什牌楼农场有限责任公司 | ||
采购单位地址 | 喀什牌楼农场有限责任公司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联系人:赵健 联系电话:13899185222 | ||
代理机构名称 | 新疆西部工程项目设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喀什分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喀什市艾尔斯兰汗南路3号星程酒店8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联系人:李学强 联系电话:13364740175 17709985481 | ||
附件: | |||
附件1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牌楼监狱鱼饲料采购项目招标公告.doc |
新疆西部工程项目设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喀什分公司受喀什牌楼农场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牌楼农场鱼饲料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牌楼农场鱼饲料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PLNC2019-YSLCG-0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健
项目联系电话:1389918522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喀什牌楼农场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喀什牌楼农场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方式:联系人:赵健 联系电话:1389918522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新疆西部工程项目设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喀什分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人:李学强 联系电话:13364740175 17709985481
代理机构地址: 喀什市艾尔斯兰汗南路3号星程酒店8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内容:草鱼成鱼配合饲料
采购数量:300吨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须包含饲料的生产或销售; 2、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企业法人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原件3、投标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会计制度5、供应商需具备饲料生产许可证或饲料经营许可证6、投标人非产品制造商时,需提供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产品授权协议书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提供相关查询记录和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 9、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上资格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05.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6月05日 13:22 至 2019年06月19日 2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喀什市艾尔斯兰汗南路3号星城酒店8楼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至招标代理公司现场购买(注:本项目不接受电话报名及邮件报名)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6月25日 16: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6月25日 16:00
六、开标地点:
喀什银瑞林国际大酒店6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本项目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关于中国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2)、《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号);
(3)、《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
注:投标商所投产品应优先选择《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公布第二十四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18〕73号)、《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关于调整公布第二十二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18〕70号)目录内的产品(须提供节能、环保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