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
010-88696946
主页 > 招标信息 > 招标公告 >
分享到:

政府会计信息系统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9-06-06 11:20
打印
收藏
政府会计信息系统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政府会计信息系统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本级 行政区域 北京市 公告时间 2019年
正文内容

政府会计信息系统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北京中城建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本级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政府会计信息系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政府会计信息系统项目

项目编号:PXM2019_007102_000062-JH001-XM0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京京

项目联系电话:1831126521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本级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1号

联系方式:谢警官,010-6839907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中城建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曹京京,18311265217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夕照寺街富瑞苑大厦407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一、项目名称:政府会计信息系统项目

二、项目编号:2019ZCZB078

三、项目内容:

由于现有财务软件无法支撑政府会计制度的改革,急需对现有财务软件进行升级改造,以落实政府会计制度改革要求,减轻财务人员工作负担,更好地满足财务工作需要。本次项目建设范围包括:局本级和11家下属基层预算单位(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部分)。

项目工期:本项目工期为6个月,要求在工期内完成软件安装部署、初验、试运行、培训工作和验收交付等工作。

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性质:政府会计信息系统项目

 

四、资金性质: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财政预算金额为人民币叁佰零玖万元整(RMB3090000.00元),超过本项目预算资金的报价将被拒绝。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09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06-06 09:00 至 2019-06-14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夕照寺街富瑞苑大厦407室

招标文件售价:¥2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现场获取:凡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由其法人授权代表本人携带以下资料文件(复印件每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到招标代理机构查验后,方可购买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06-27 09:30

五、开标时间:2019-06-27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东城区夕照寺街富瑞苑大厦411会议室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意见》-京政发〔2012〕40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6、《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7、《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公布第二十三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公布第二十三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18〕17号 6、《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7、《财政部 环境保护部关于调整公布第二十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18〕19号 8、《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其它补充事宜

 

 

公告期限: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投标提示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