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区博物馆陈列布展项目预算编制和施工阶段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AA2019016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津区博物馆陈列布展项目已由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津发改社[2018]2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江津区文物管理所,建设资金来自专项资金及区财政补贴,项目招标人为重庆市江津区文物管理所,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预算编制和施工阶段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江津区博物馆陈列布展项目预算编制和施工阶段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
2.2工程地点:江津区滨江新城五馆三中心博物馆
2.3工程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6406平方米,其中,展区布展3700平方米,库房区建筑面积955平方米。总投资约3391.9万元,其中建安费用2940万元。
2.4 服务周期:
预算(清单及组价)编制:编制预算报告并配合完成财政部门预算审核;
施工阶段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咨询服务:从发包人通知要求进场开始至工程全部结算审核、上级单位审计完成为止。
2.5招标范围:
(1)预算(清单及组价)编制,并出具编制报告。
(2)工程施工合同及合同变更的咨询,并协助委托方进行合同管理。
(3)审核投标工程量并建立工程量台帐;测算或审核项目中的暂定金额(暂估价材料、设备)的实际发生工程量和综合单价;审核新增项目工程量及综合价。
(4)审核材料价格、审核现场签证的合规性、及时性、完整性、真实性,对现场收方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和确认,保证按时到场。
(5)对工程变更进行技术经济分析和论证, 测算增(减)造价,向委托方提供造价控制意见。
(6)参加与造价密切相关的隐蔽工程、工程阶段性验收、单位工程的竣工验收,保证按时到场,形成工作记录。
(7)分析工程索赔依据,防止或减少“工程索赔”事件的发生,协助委托方处理索赔与反索赔费用的界定;记录现场动态,收集证据,做好“反索赔”咨询工作;审核“工程索赔”报告书。
(8)根据工程形象进度和承包人送审进度月报,对当期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及需支付的进度款进行审核(包括审核设计变更工程量、工程变更、现场签证及洽商的费用、新增单价、验工计价),单独提出支付意见,形成相应的工作记录;
(9)设立现场办公场场所,建立定期例会制度;参加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工作联系例会(如监理例会、设计交底会、现场洽商会等),及时掌握施工过程中对造价的影响情况。
(10)审查项目竣工结算,并出具项目竣工结算审核报告;审核报告应在委托方提供齐全的竣工资料后 60 日内完成审查工作。
(11)对每个承包人报送的竣工结算进行初审,初审结果与最终审计结算金额的误差控制在±3%以内(非造价控制单位的原因除外)。
(12)不得泄露跟踪审查过程知悉的国家机密和商业秘密。
(13)本项目若接受国家审计,应配合委托方完成国家审计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如下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 年 6 月 10 日起,在重庆市江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招标补遗、答疑等全部招标资料。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 2019 年 7 月 1 日 13 时 30 分至 14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递交地点为江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津几江街道塔坪路219号祥瑞步行街津华大厦二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和重庆市江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江津区文物管理所
地 址:重庆市江津区大同路120号
联系人:陈老师
电 话:023-81220836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建新东路82号
联系人:许老师
电话:023-67879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