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吉安县数字档案馆建设项目(法正政采字【2019】01号)竞争性磋商公告
经吉安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采购单位吉安县档案馆的委托,现就其吉安县数字档案馆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供应商参加。
一、 采购内容:
采购名称
采购编号
技术要求
采购预算(元)
完工期
吉安县数字档案馆建设项目
法正政采字【2019】01号
详见磋商文件
995392元
自合同签订起,15个月内完成档案数字化处理和系统部署(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具有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开标前近六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函原件);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 6 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税务发票凭证和缴纳社保发票凭证的原件或国家税务局证明和所在地社保局的社会保障证明的原件);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原件);
6. 投标人须具备江西省档案局颁发的档案中介服务机构备案登记证书或档案局出具的备案回执。(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或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的采购活动。
2、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其查询记录截图时间为开标截止时间前7日内有效);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
备注:供应商必须提供具有带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代表人身份证原件,等证件至开标现场查验。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布信息
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布时间:自竞争性磋商公告在吉安市政府采购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开启时间止。竞争性磋商文件在“吉安政府采购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免费下载,有关本次竞争性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 “吉安政府采购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四、响应文件递交
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19年6月21日9:00前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9年6月21日9:00前
响应文件接收地点:吉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磋商室
六、联系方式及联系人
采购人:吉安县档案馆
采购人地址:吉安县档案馆(富川路与吉州路交汇处)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796-7115016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女士 联系电话:0796-8331119
电子函件:1755954053@qq.com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19年6月 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