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项目名称:贵州省监狱管理局罪犯被服采购项目
- 2、项目编号:GZHLCG19-012
- 3、项目序列号:S5200000000020993001
- 4、项目联系人:徐海洋、左希邯
- 5、项目联系电话:0851-84810343
- 6、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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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采购货物或服务情况:(具体要求详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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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主要内容:
A包:春秋服、单帽;最高限价金额合计225.5万元B包:夏服、棉衣、炊事服;最高限价金额合计303.3万元。C包:被套、垫套、垫单、枕套;最高限价金额合计273万元。D包:绒衣绒裤、秋衣秋裤、短裤(内)、背心(背心式文胸、男式背心)、袜子、外穿短袖短裤 ;最高限价金额合计385万元。E包:盖絮、垫絮、枕芯;最高限价金额合计185.7万元。F包:单鞋、棉鞋、凉鞋、棉拖鞋、凉拖鞋;最高限价金额合计200万元。G包:胸床卡;最高限价金额9.5万元。 - (2)采购数量:1 批
- (3)采购预算:15,820,000元
- (4)最高限价:15,8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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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
详见需求公示 - (6)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 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
- (7)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供应商负责按各监狱产品计划,按照交货时限配送至全省29个监狱仓库和局应急被服仓库(提供监狱计划表和监狱所在地地址)运输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
- (8)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本项目须提交投标样品,样品不得体现厂家和投标单位的标识,并在开标前1个工作日存取,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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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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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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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自行承诺;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至今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的相关材料;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并提供近三年内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后均无相关主体失信、违法记录的网页截图加盖公章。 -
(2)特殊资格要求
①A包、B包、C包、D包为具有囚被服生产力的监狱企业。(需提供省级监狱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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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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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获取招标文件信息:
-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9-06-15 09:00:00至2019-06-21 16:00:00
- (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在网站上下载(交易中心电话:0851-8309675,交易中心网址:http://ggzy.guizhou.gov.cn/)
-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在网站上下载(交易中心电话:0851-8309675,交易中心网址:http://ggzy.guizhou.gov.cn/)
- (4)招标文件售价:300 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
- 10、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2019-07-05 09:30:00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 11、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9-07-05 09:30:00
- 12、开标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州省贵阳市遵义路65号,具体开标室于当日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区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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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投标保证金情况
- (1)投标保证金额(元): 20,000
- (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2019-06-15 09:00:00至2019-07-04 16:00:00
-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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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开户银行及帐号
- 单位名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开户银行: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展览馆支行
- 帐 号:0109001400000182
- 14、PPP项目: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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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采购人名称:贵州省监狱管理局
- 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金阳大道4号站明诚景怡苑小区
- 项目联系人: 戴警官
- 联系电话: 0851-85819849
- 1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生产的产品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须提供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和当地工商部门或经济信息化委员会出具的证明制造商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的相应证明材料。(3)投标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清单”或“环保产品清单”有效期内中的产品(强制采购产品除外),在评审过程中,给予适当加分,即在总得分基础上,每一项加0.3分;如投标产品同时属于“节能产品清单”和“环保产品清单”两个清单中产品的,每一项加0.5分,最高不得超过2分。提供投标产品所在清单页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4)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的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享受政策性加分和价格扣除,在总得分基础上加3分。投标主产品按照不得低于本采购项目预算金额50%进行确定。①少数民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②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青海省、云南省、贵州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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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贵州桦利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贵阳市观山湖区诚信南路麒龙CBD中心B2座8楼
- 项目联系人: 徐海洋、左希邯
- 联系电话: 0851-84810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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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桦利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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