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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九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6年九台区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公开招标公告

2019-06-17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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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九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6年九台区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16年九台区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
正文内容

长春市九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6年九台区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公开招标公告

 

  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长春市九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16年九台区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2016年九台区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

项目编号:YC19334033(ZBB)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经理

项目联系电话:0431-8190569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市九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长春市九台区

联系方式:0431-8236802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经理 0431-81905699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华荣泰写字楼7栋15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公告

2016年九台区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

     招标项目编号:YC19334033(ZBB)   

(资格后审)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6年九台区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已由长春市九台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批准招标,招标人为长春市九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2016年九台区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

2.2 工程规模:2016年九台区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行施工。

2.3 工程建设地点为:长春市九台区。  

2.4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7月16日,计划竣工日期2019年10月31日,共计106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2.6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含的全部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单位须提供企业注册地行业管理部门开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建筑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政务网站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

3.2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具备相关专业中及以上技术职称(须提供企业所在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在建证明原件)。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

3.3 投标单位拟针对本项目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均须在本公司至少连续缴纳近1年社保(备注:近1年指2018年5月至2019年5月)(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须提供社保开户名称及社保号,且为唯一社保并提供官网查询网址、登录查询所需的用户名、密码,以便进行核查。同时提供经备案的劳动合同,否则做无效报名处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在开标前按照吉建管〔2018〕12号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否则投标无效。

3.6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 经营状况商业信誉和财务信用良好,财务无亏损状态。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应当被否决。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19年6月17日至2019年6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九台开发区民生大厦新政务大厅二楼(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窗口由投标单位法人或授权委托人持下列资料购买文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书须进行公证,要求公证机关加盖钢印、公证员签署,并且针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的真实性、授权代理人签字的真实性、投标单位公章的真实性做出公证,报名时提供公证书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注:投标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内容中各项内容必须一致(如单位名称、注册地址、法人姓名、注册资本金等)】

5、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含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职称证及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在建证明原件);技术负责人职称证;投标人至少需提供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材料员1人、预算员1人职称证或岗位证;

6、项目管理人员及被授权人须提供经备案的劳动合同;

7、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承诺书须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管理人员,并提供单位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复印件,如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将拒绝其投标;

8、项目管理人员及被授权人须提供社保证明(报名时提供身份证号、个人参保编号、用户名、密码、网站链接,现场核验)【在本公司至少连续缴纳近1年社保(备注:近1年指2018年5月至2019年5月),外省入吉企业管理人员需在吉林省建筑市场诚信平台中备案可查】。 

9、企业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完税证明;(提供税务局开具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完税证明)

10、提供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财务报表。

11、提供企业注册地行业管理部门开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项目管理人员指: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预算员

以上证件报名时需携带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图纸每套售价1000元;文件及图纸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2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下同)为201907090900分,地点为长春九台开发区民生大厦二楼210开标室(福临小区旁新政务大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1.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九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长春市九台区                               

联系人:朱云嵩

电话:0431-82368022

招标代理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华荣泰写字楼7栋15楼         

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0431-81905699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公告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6月17日 09:00 至 2019年06月21日 09: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九台开发区民生大厦新政务大厅二楼(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窗口

招标文件售价:¥3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7月09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7月09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长春九台开发区民生大厦二楼210开标室(福临小区旁新政务大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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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提示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