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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宾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新宾满族自治县扶贫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9-06-17 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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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宾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新宾满族自治县扶贫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新宾满族自治县扶贫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品目 工程/修缮
正文内容

新宾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新宾满族自治县扶贫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辽宁程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新宾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新宾满族自治县扶贫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新宾满族自治县扶贫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LNCX20190613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勇刚

项目联系电话:024-5506703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新宾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抚顺市新宾满族自治县新宾镇内

联系方式:马勇刚 024-5506703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辽宁程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罗耀华 024-58308177

代理机构地址: 抚顺市顺城区抚顺城路东段幸福城二期9号楼门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采购项目编号:LNCX2019061301

2、采购项目名称:新宾满族自治县扶贫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项目预算金额:542.1万元人民币;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标段划分:五个标段(一标段限价:1067762.42元;二标段限价:1080248.56元;三标段限价:1067651.37元;四标段限价:1120224.53元;五标段限价:1085316.16元;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所有内容),兼投不兼中;

7、质量标准:合格;

8、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8.1、项目内容:新宾满族自治县扶贫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具体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9、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2、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项目经理要求:要求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或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经营范围与本采购项目相适应。 5、外埠企业(辽宁省以外)依据辽住建(2016)1号文件的要求施工企业需办理入辽承揽项目信息报送企业基本信息手续,开标时须携带原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6、其他条件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42.1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6月17日 08:30 至 2019年06月21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抚顺市顺城区抚顺城路东段幸福城二期9号楼门市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到代理机构获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7月09日 13: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7月09日 13:00

六、开标地点:

辽宁程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抚顺市顺城区抚顺城路东段幸福城二期9号楼门市)

 

七、其它补充事宜

 

   辽宁程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新宾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对新宾满族自治县扶贫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LNCX2019061301

2、采购项目名称:新宾满族自治县扶贫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项目预算金额:542.1万元人民币;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标段划分:五个标段(一标段限价:1067762.42元;二标段限价:1080248.56元;三标段限价:1067651.37元;四标段限价:1120224.53元;五标段限价:1085316.16元;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所有内容),兼投不兼中;

7、质量标准:合格;

8、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8.1、项目内容:新宾满族自治县扶贫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具体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9、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项目经理要求:要求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或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经营范围与本采购项目相适应。

 5、外埠企业(辽宁省以外)依据辽住建(2016)1号文件的要求施工企业需办理入辽承揽项目信息报送企业基本信息手续,开标时须携带原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6、其他条件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

三、领取采购文件的时间、方式及相关事宜

1. 领取时间:2019年6月17日起至2019年6月21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6:30北京时间)。

2. 领取方式:供应商可到指定地点领取。领取地点:抚顺市顺城区抚顺城路东段幸福城二期9号楼门市

3. 领取采购文件需携带的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安全考核证(A、B、C证)、开户许可证、项目经理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等,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所有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招标文件每标段每份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售后不退

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9 年7月9日下午13:00时(北京时间)。

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抚顺市顺城区抚顺城路东段幸福城二期9号楼门市,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

3、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保人的基本账户转出,并注明项目名称及标段,以便查询。

投标保证金:20,000元/标段。

保证金交纳方式:电汇(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接收人:辽宁程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盛京银行抚顺东洲支行

      账号:1717 0801 0200 0000 526

五、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新宾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马勇刚

联系电话: 024-55067031

代理机构:辽宁程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抚顺市顺城区抚顺城路东段幸福城二期9号楼门市

项目联系人:罗耀华

电话:024-58308177

 

 

   2019年6月17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投标提示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