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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凌镇芦荔村粮食加工厂碾米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9-06-18 1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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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凌镇芦荔村粮食加工厂碾米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皖旭日祁ZB2019-004 安徽旭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现以询价方式对本采购项目进行政府采购,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正文内容
安凌镇芦荔村粮食加工厂碾米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皖旭日祁ZB2019-004
安徽旭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现以询价方式对本采购项目进行政府采购,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询价须知 
1、被询价的供应商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全部要求。【本次询价采购供应商须为所采购货物的生产企业或销售代理商(为销售代理商有须提供生产企业授权委托书原件)】
2、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6月21日16时00分。 
3、供应商如对本询价公告的具体项目进行报价,即表示认可我公司提出的要求,且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将被记入不诚信供应商名单,在今后规定的时间内不得参与我公司组织的任何政府采购活动。
4、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我公司组织的询价小组将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该供应商的报价即为成交的合同价。如果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供应商报价相同,由采购人确定中标人。
5、在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我公司可以对已发出的询价公告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询价公告的组成部分,对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有关各方均具有约束力。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将以公告的形式粘贴在历口镇公告栏处,可能影响询价响应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提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发布,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二、项目服务技术要求 
项目名称采购人数量项目预算具体采购需求
安凌镇芦荔村粮食加工厂碾米机采购项目
名称:祁门县安凌镇人民政府
地址:祁门县安凌镇
联系人:徐长江
联系电话:138559721091批18万
碾米机1台,详见询价文件
备注:
1、具体采购需求内如有参考品牌,仅作为说明没有限制性。
2、被询价供应商若采用与具体采购需求不一致的参数或内容,应优于或相当于具体采购需求中的标准。
3、报价时应提供有关技术证明资料支持所投产品的主要技术参数,否则询价小组可以否决其投标。
4、本次询价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上述需求如为多包,投标人可针对上述其中的某包或多包进行投标,但每包货物必须报全。
5、供应商缺项、漏项报价的,按无效标处理。供应商询价响应文件中需注明拟提供的货物品牌、型号或规格,否则按无效标处理(若无品牌、型号或规格的,请注明并说明理由)。
6、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如果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和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如果各个品目的报价之和与总报价不一致时,以总报价为准;当询价小组认为投标报价单位小数点有明显的错误时,可以要求供应商修正其报价。
三、编制询价响应文件的要求 
1、询价响应文件中报价表要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并提交法定代表人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否则按无效处理。
2、询价响应文件应分包装订、分包密封,并在密封袋上注明所投包号及包名。请将询价响应文件一式二份(一个正本、一个副本,以正本为主)密封后递交本公司。否则按无效处理。
3、询价响应文件中必须体现询价响应文件格式中所列明的内容,格式附后。否则按无效处理。
4、不满足本询价公告其它要求的询价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
四、其他
1、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地址:安徽旭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祁门县东大坞1-2号);联系人:陈晓;联系电话:0559-4504757。
2、投标企业应携带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明;为销售代理商的须提供提供生产企业授权经销委托书及代理商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明等资料。(提供复印件,并装订成册)
3、凡有意参加询价者,均可在2019年6月18日至2019年6月20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30分携带报名资料到安徽旭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祁门县东大坞1-2号),报名并领取招标资料即附件(报名费200.00元,售后不退)。必须报名领取询价文件,否则其递交的询价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祁门县安凌镇人民政府
2019年6月18日
 

投标提示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